林区中院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强化基层组织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

14.10.2017  03:07

    为了全面加强中院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协助监督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林区中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作风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中院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和改选换届。10月11日上午召开了改选换届后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上,宣读了森工总局机关党委《关于任命朱卫国同志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的决定》和中院机关党委《关于重新调整后各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分工情况的通知》两个文件。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大伟同志发表讲话。

    李大伟指出,机关党委要坚决按照上级党委和中院党组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增强焕发机关党员干事创业、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内生动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中院的实际对中院机关下一步党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党员干部更要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其他干警前面,处处作出表率,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其他干警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二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同时将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其它综合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做好各项工作。三要加强团结。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是单位的命脉,集众木方成大厦,合众力方成伟业,任何单位、部门的工作成绩都要靠全体成员的努力才能做到,只有思想统一,讲求团结才能够攻坚克难完成目标,一个和谐的团体不仅能够出政绩、出成果,而且能出人才、出干部,单位获得发展,个人得到提高。四要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支部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基石,是带领基层党员开展工作的领头雁、排头兵,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所以党支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始终不忘责任,将党的中心工作放心头、扛肩上,成为爱党、敬业的表率,用实际行动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林区审判事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