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检察公益诉讼,为黑土地保护“撑腰”

16.10.2020  17:43
       

  看到曾经遭受垃圾“侵袭”的黑土地,在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通过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恢复了往日的生机,长出了金灿灿的稻谷,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感到很欣慰。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我省作为国家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公共资源如何治理,是世界共同面对的难题。“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中国这项新型法律制度,为这道难题的解决贡献了中国智慧。从2017年至今,我省开展公益诉讼保护黑土地行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公益诉讼保护黑土工作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发挥着越来越深入、广泛的制度价值。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助力保障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

监督不等于对立,多方携手解难题  

  刚接到兰西县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时,兰西县农业局负责人的心里还觉得有些不是滋味:“刚开始,感觉公益诉讼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事情,对于行政部门可能成为被告感到压力很大”,但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逐渐开展,越来越多的行政部门对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认识:公益诉讼并不是检察机关找行政部门的“麻烦”,而是为了公共利益,提起诉讼后促进多个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达到共赢的效果。

  兰西县检察机关巡查时发现,兰西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畜禽粪便堆放场建在一般农田上,未做防渗防漏处理,存在对环境及土壤的污染问题。检察院便会同环保和畜牧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建立相关污染处置设施,完善环评手续,在多方共同的努力下,企业建设了粪便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标准。目前,企业获得收益,养殖粪便得到处理,环境和土壤也得到了保护,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

  在佳木斯市检察院,对于一些因客观原因无法达成预计效果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都会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诉前圆桌会议”,让涉及到案件的政府各相关部门聚在一起,共同研究问题的解决办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公益诉讼的目的不是为了‘起诉’,而是通过公益诉讼促进问题的整改,检察院实现监督职责,但绝不是与政府各单位对立,最后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实现长久的发展。”佳木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淑梅对记者说。

科技手段助力,监控保护一片净土  

  鱼翔浅底,白鸥展翅。位于虎林市的珍宝岛湿地,神秘的自然美景让人感觉到人间的岁月静好,这样的静谧里,有8个全景式摄像头在监控和保护着这一片净土。原来,为保护乌苏里江水域及珍宝岛湿地的生态环境,虎林市检察院将生态环境检察室设立在乌苏里江畔,通过镜头在大屏幕上实时关注保护区各处湿地的情况。

  “以往办案若怀疑某地水质有问题,还需要拿到行政机关实验室进行检测,现在省检察院为我们配备了生化实验室和快速检验箱,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对水、食品和药品等进行初步检测,简化了很多中间环节。”据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检察长肖阳介绍,这些年他们的装备是“鸟枪换炮”,10个基层检察院有6个都配备了无人机进行取证,工作人员无法进入的江河湖地区,无人机可以360度无死角的进行拍照,极大方便了工作人员的取证工作。

  “科技”手段助力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在我省检察系统“遍地开花”:富锦市检察院与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30家行政机关对接联网,建成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同时开启“公益诉讼+无人机”办案模式。我省检察系统还专门成立黑土地和粮食安全办案技术中心,与有关科技公司建立长效技术协作,委托开发多种公益损害检测取证工具,为黑土地保护增加了科技力量。

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推动整个区域治理  

  公益诉讼制度源于国外,但大部分国家只设置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无论是从制度规定还是司法实践,我国都是首创。

  2019年3月,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6年11月份,被告林某某从孙某(合同名为孙某某)手中购买位于勤得利农场50队“堵口坝”750亩水稻地使用权。次年2月24日,林某某与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签订此750亩地承包合同,其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该地块中间分布的六处林地毁坏并开垦成耕地用于种植水稻。

  森林资源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释放氧气、改善环境的功能。林某某毁林开垦,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种植水稻,森林植被完全被破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赔偿被毁坏林地植被恢复费用,该笔专项资金不仅为资源受损辖区的植被恢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更是向社会敲响了警钟,起到警示作用,让更多人明白破坏环境、侵害公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提起公益诉讼并不是法律监督追求的目标,根本目的还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一语道出了公益诉讼的初衷。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计受理黑土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2件,立案81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44件,提起公益诉讼54件。通过监督办案,整治违法乱建、乱占耕地、破坏利用耕地、高铁施工单位从耕地取土未恢复等破坏黑土地的违法行为,保护耕地491.25万亩。整治堆放、丢弃、遗散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污染黑土地的违法行为,积极督促收缴行政罚款642万元。整治违法采伐农田防护林、非法采砂等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补种耕地生态防护林502.5亩,违法行为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06万元。这些数字,彰显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推动整个区域治理,从而加快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公益诉讼保护黑土地,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