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向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工作

12.01.2019  00:51

    1月10日上午,在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作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治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制度管院“五院”建设,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280件,同比增长13.95%,结案54640件,同比增长12.73%,综合结案率95.3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48件,比去年增加24件、增长19.35%。受结案再创历史新高。全市法院有25人、14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执法办案,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市委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一是强化刑事审判打击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刑事案件2732件,审结2704件,生效判决判处人犯2584人,对黑恶势力犯罪从重打击,依法审理了庆安“408”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39人,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二是强化民商事审判服务职能,持续优化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受理民商事案件30547件,审结30016件。依法审理涉金融、民营经济、产权保护案件11224件、审理涉“三农”案件274件、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191件,制定了服务保障涉农民营企业发展20条工作措施。三是强化行政审判监督支持职能,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45件,审结63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制定《绥化市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四是强化审判监督再审职能,坚决做到有错必纠。对申诉再审案件依法审查,立案再审各类案件310件,改判67件。依法办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

    (二)兑现庄严承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锛住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始终保持高强度、大力度工作状态。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233件,执结41099件,执结率97.31%,执行到位标的额34.09亿元。一是高端发力,不断凝聚强大合力。市委专题听取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汇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各县市区委分别出台了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二是高压威慑,不断织密天罗地网。重大案件两级法院协同执行,跨区案件三级法院联合执行,复杂案件多个部门配合执行,形成强大执行威慑。三是连续作战,不断扩大执行战果。密集开展“雷霆行动”“金秋亮剑”等系列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出动干警33770人次,拘传1601人,司法拘留1861人,悬赏执行33人,追究刑事责任25人。执结涉民生案件18398件、涉民营企业案件770件。协同执行68次4955万元,集中发放案款3次4279.85万元, 508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四是对标对表,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一把手”工程,靠前指挥、挂图作战、固强补弱、巡回督导,四个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三个质效指标全部超过全省全国平均值。

    (三)为民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为导向,不断推出司法为民新举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一是践行“四零承诺”,让窗口服务更便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严防“立案难”反弹。积极开展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让诉讼群众“最多跑一次”。市法院和肇东、安达、北林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海伦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窗口服务示范单位。二是推进阳光司法,让诉讼活动更透明。全力打造阳光司法新机制,着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48308份、执行信息19640条、庭审直播2828件。三是畅通信访渠道,让合理诉求有着落。坚持院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两级法院接待来访群众4256人次。开展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央“六巡”和“党风政风热线”交办的172件案件全部办结,其中化解152件。进京到省访同比下降9.94%,案访比提高到4268:1。四是加强公众开放,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两级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247次,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军营等10474人走进法院,聆听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坚定法治信仰。“公众开放日”工作在省法院介绍经验。

    (四)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全市法院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工作动力,不断强化配套措施,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坚持权责统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共办案39417件,占结案总数的72.14%。明确员额法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案件留痕制度。加强绩效考评和审判管理,对重审改判案件全部评查,倒逼司法公正。二是坚持证据裁判,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保障人权,推动法律援助律师进驻法院,律师出庭辩护率同比提升8.30%。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确保举证质证认证在法庭。坚持疑罪从无,对7件9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三是坚持繁简分流,深化办案机制改革。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加带来的挑战,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全市法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98个、速裁团队12个,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1.24%,同比提高17.99%,肇东法院达到了82.30%。四是坚持诉调对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全力构筑“一院一品”工作模式,引导群众多种途径解决纠纷。211个特邀调解组织进驻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232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10.69%。庆安“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调解民商事纠纷382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5%,已成为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窗口。

    (五)全面从严治院,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开展政治大轮训和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举办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党务工作者、“百名人才”培训班,参训人员300余人。组织30名青年党团员赴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全省法院首创“绥化法院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微学习”23次、“群课堂”150次、“e考场”7次。党建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在《黑龙江组织工作》《奋斗》杂志及“今日头条”“腾讯”等媒体网站刊载。二是驰而不息转作风,把整治突出问题作为主要抓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确定76个队伍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制定完善125项工作制度,开展审务督察、专项督察7次,完成10个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处理214人次、谈话函询65人次、组织处理4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次。三是文明创建树形象,把建设先进文化作为意识形态主阵地。全力搭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有效载体,精心打造“四个文化长廊”“六个文化中心”,戮力建设“书香法院”,充分运用“两微一网”扩大司法宣传,全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法警和宣传两项工作受到最高院表彰。四是多措并举强素质,把提升司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落脚点。深入落实与黑大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针对新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开展法律视频讲座3次。有效应对新型案件,举办专项业务培训12次。大力提升审判业务素质,开展法官论坛、案件研讨、庭审观摩、文书展评81次。切实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两级法院28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全市法院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工作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主动邀请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积极落实“定向结对联络制度”,登门走访代表委员255人次,邀请视察法院493人次,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263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1108人次。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

    全市法院总的工作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文明智慧”人民法院工作目标,以“五院”建设为总抓手,全力提升司法能力,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全力提升司法权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度推进法院工作,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民生事业进步发展,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都城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中心大局,持之以恒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一要坚决推进扫黑除恶。二要坚决保护生态文明。三要坚决依法保障民生。四要坚决支持依法行政。五要坚决推进解决执行难。

    (二)强化工作措施,精准施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一要依法保护平等主体。二要依法保护自主产权。三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四要依法加大评查力度。

    (三)统筹推进改革,不断激发法院工作内生动力。一要司法责任制要再完善。二要阳光司法要再落实。三要繁简分流及多元化解要再巩固。四要审判监督管理要再加强。

    (四)坚持从高从严,倾力锻造放心满意法院队伍。一要坚持强化政治建设不动摇。二要坚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松劲。三要坚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懈怠。四要坚持强化法院人才建设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