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

14.09.2017  05:21


    9月12日上午,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了以“力促调解,促进企业有序发展”为主题的民事审判工作新闻通报会。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唐永杰通报了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韬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大代表、司法联络员应邀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

    近年来,佳铁法院认真贯彻最高院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原则。把调解作为与判决同等重要的司法手段,运用到司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推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全面调解”的工作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促进了辖区企业的有序发展。两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100%。

    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一起是佳木斯鸿基公司诉陈某某、黄某某追偿权纠纷,另一起是张某某、孙某某诉哈尔滨铁路局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这两起典型案例的调解结案,不仅化解了矛盾,同时,通过积极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

 
《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7年8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现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寄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邮编:150001),或发送至sichulifa@163.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