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2016年度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07.11.2018  15:34

附件2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2016年度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6年度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财办农〔2018〕109号)和《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2016年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财驻黑监〔2017〕 93号 )文件精神,龙江森工集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财政部驻省专员办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给森工总局2016年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评分94.75分,评定等级为“”。在绩效评价报告中,专员办提出了森工总局资金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提出了建议。选取龙江森工集团山河屯林业局、沾河林业局2个林业局进行现场勘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有效方法,从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四个方面,分别对4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47项三级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现将森工总局关于2016年度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使用和分配情况   森工总局严格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 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在资金投入使用方向上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规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司审核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执行。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在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管理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评审、先建后补、公示公告等管理机制并积极创新其他机制;在项目组织实施中,积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中期评估等有效管理措施。 建立森工总局与省财政部门有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设定好区域绩效目标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拨付资金。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自评报告,在信息宣传报道方面,森工总局积极采取与各大新闻媒体网站合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手段,让广大林区职工民众充分了解森工,认识森工,提高了森工知名度。在资金实际产出上,严格按照各项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完成各项三级预期指标值;在政策实施效果上,严格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五项二级指标完成各项三级预期指标值。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于专员办在绩效评价报告中,所提出资金和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森工总局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关于专员办提出的“建议提高基层森林管护人员工资水平及相关待遇”。森工林区基层森林管护人员任务多、工作量大、责任重,人均管护面积最多的在1000公顷左右。而且除日常管护工作外,同时还要担负森林防火、环卫保护、生态测评、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在日常管护工作中,各林业局基层管护人员并没有因为待遇差而淡薄责任意识,并且都能够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关于基层管护人员工资水平低的问题。1、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实际情况酌情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以鼓励林区职工管护国有林地的积极性以及保障林区职工正常的家庭生活支出;2、森工总局从自身出发,鼓励林区职工在履行好日常管护工作职责外,根据地域、个人及家庭实际、市场等情况发展适宜的林下经济,以提高个人收入。只有有效支撑和保障林区职工正常的家庭生活支出,才能更有力保证林业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专员办提出的“建议加强管理,缩短林业补助资金拨付时间”。森工总局按照专员办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据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森工总局所属各林业局等项目实施单位。森工总局还要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拨付自纠自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不会延误各林业局项目实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将资金拨付管理工作做实做细,打好提前量,收到财政部资金指标后尽快制定分配计划,及时下拨资金。         (四)关于专员办提出的“适当推后项目评价时间点,延长评价周期”。这个问题恳请国家相关部门,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特殊情况:   1、有些项目开展运行周期较长,如林木良种培育至少两年以上才能见到效果;2、黑龙江省由于所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原因,下半年收到补助资金,一些项目当年已无法落实落靠,只能推迟到下一年开展实施。综上,如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时项目运行周期尚未结束,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绩效评价的结果。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适当推后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延长绩效评价周期;对部分项目在资金拨付2年后再开展绩效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准确适用。森工总局整改措施:在一些运行周期较长的项目上,可以采取“先建后补”管理机制。根据上一年度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及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预期值、实际完成值,合理制定项目资金预算,可采取贷款等多种办法筹措资金先做起来,等中央专项资金下拨且项目验收合格后归还银行贷款(项目资金预算中应含因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   (五)关于专员办提出的“加强绩效指标管理和资金管理,保证绩效指标和资金相互对应匹配”。森工总局要进一步加强绩效指标管理和资金管理,从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林业局开始逐级向总局申报绩效指标,林业局汇总本局绩效指标,森工总局根据23个林业局的绩效指标汇总形成区域绩效指标,并以此向中央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要坚决杜绝专员办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部分林业局存在“有资金无绩效评价指标”和“有绩效评价指标未分配资金”的情况。   (六)关于专员办提出的“加大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投入力度”。这个问题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多、工程资金量大,整改实施起来难度大。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森工总局也是深刻了解且有切身体会的。在过去的多年里,我们也切实地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在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大力支持下,逐年加大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投入,对进行林区防火道路改造,解决了部分重点区域林区防火道路不畅的问题。但由于全面停伐,森工总局及所属林业局无力统筹资金,改造建设防火道路仍有林区防火道路未得到改造升级,等级较低、路况较差,危桥较多,无法保证正常通车。而且不光是新的防火道路项目建设,仅每年原有的林区防火道路养护,就是一笔庞大的费用支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是林区建设和森林防火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一项治本措施,对加快林区人口脱贫致富也意义重大。林区防火道路多建设在山高、坡陡的山区,建设难度大、成本高。希望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交通等部门,加大对森工总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的政策倾斜,增加道路建设专项资金,切实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