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支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01.12.2017  22:52

      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整合归并资金。 从2017年开始,归并了原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补助资金,改为统一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 2017年,将筹资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570元提高到630元,其中:个人年缴费标准由150元提高到180元,各级政府补贴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50元。 三是统一补助政策。 根据整合后资金管理需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地方财政负担补助资金省和市县分担比例统一为6:4。2017年,省级财政共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74.88亿元,惠及1984.2万名城乡参保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