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必须“双达标”

23.03.2016  15:58

  记者目前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防治环境污染,我市完成《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征求意见稿)最大的特点,是在原有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实现“双达标”。也就是说,排污企业的环保门槛更高了。

  排污单位总量指标每五年核定一次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排污单位的总量指标按照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每五年核定一次。鼓励排污单位采取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排措施,削减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应当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有偿取得。改建、扩建项目总量指标应当通过对既有排污设施实施减排措施解决,不足部分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有偿取得。新建、改建、扩建非电集中供热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中的供热部分的新增总量指标,应当从替代拆并分散锅炉的总量指标中解决,不足部分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取得。

  新建、改建、扩建使用清洁能源的建设项目和符合环保支持政策的环境公共设施总量指标无偿划拨。

  违规排放将被罚

  五万以上十万以下

  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排污单位违反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排污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将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上一年度总量控制完成情况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可将意见或者建议通过网站、书信或者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市政府法制办。 截止日期 :2016年3月25日。 网址 :http://www.hrblaw.gov.cn   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邮编 :150021  传真 :8466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