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建设推进和公开承诺完成情况公示

02.11.2018  15:38

按照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和《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我委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2018年省民委(宗教局)“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省民委(宗教局)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民委(宗教局)“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了委(局)“法治建设年”活动承诺,做到了“五抓”。现将我委法治建设年推进和公开承诺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抓法规制度建设,发挥法治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细化和完善民族宗教法规制度,不断优化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推进民族宗教法规制度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2018年立法工作方案,形成了两项法规草案。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三是推进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清理。

二、抓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委拟定了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制作了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文书(范本),规范了全省民族宗教行政处罚的执法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两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安排。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民委(宗教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各宗教业务处,根据我委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检查的要求,在省民委(宗教局)“两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抽签,对随机抽取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执行管理制度,登记项目变更,开展涉外活动,财务管理,接受、使用捐赠等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举办法律咨询服务座谈会2次,委主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委(局)法律顾问现场答疑,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制定了《省民委(宗教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参考书目,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学法不少于20部;参照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在党组会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机关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二是举办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基层民族宗教干部132人。重点进行《宪法》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用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辅导,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确认,少数民族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差别化政策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提出了工作要求,帮助基层民族宗教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营造学法用法氛围。组织我委机关干部学习国家公职人员应知应会基本理论知识1000题和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参加省作风整顿办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宪法、监察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

四、抓合法权益保护,落实均等化服务政策

一是将“四零”承诺服务要求与少数民族高考生加分审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五无”承诺服务,即政策咨询无推诿、审核程序无瑕疵、数据结果无差错、服务对象无投诉、归档材料无疏漏。从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参与审核工作,所有工作人员戴牌上岗实名服务,工作人员与机关党委签订服务承诺。精减优化工作流程,在机关网站和一楼大厅公告审核流程,实现一次告知、跑一次的要求。二是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服务热线,做好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环境,促进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五、抓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举办《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根基》的专题讲座。会同省司法厅、哈尔滨海关、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联合转发《司法部  国家民委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指导边疆地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印制《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2万册,挂图2千份,下发至全省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佛教界《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伊斯兰教阿訇及寺观会负责人培训班、全省天主教教职人员和骨干教友等培训班,引导宗教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三是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新疆籍少数民族代表对我省开展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场指导解答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宣传了十九大精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以及哈尔滨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城市。启动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我的哈尔滨”主题系列活动,举办了2期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来自新疆、青海等地务工经商的108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了活动。通过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参观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建设,了解各民族历史及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新风尚等,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我的哈尔滨”系列活动中的主角,从而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下、好生存、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