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纸冥币工作进行深入部署

19.12.2018  17:51

12月14日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就禁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冥纸冥币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民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加大查禁力度,有效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实现“不禁则已,禁必禁住”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按照哈尔滨市人大立法决定,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我市在四环合围等区域,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哈市警方制定了《哈尔滨市公安局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禁放烟花炮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

据介绍,哈市警方将按照“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查违规燃放”的“五查”工作原则及措施,加大重要路口设卡堵截、巡逻盘查和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处携带、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同时,公安机关将协调各区政府按照“保卫干部管住单位、街道干部管住社区、居委会(村屯)管住楼院、物业公司管住小区、治保力量管住楼门、自愿者管住道路”的“六个管住”标准,在小年、除夕、初一、初五、初七、正月十五等日期,重点实行禁放管控措施,严格贯彻“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

此外,公安机关还将强化宣传发动,组织街乡镇、居(家)委会等基层力量,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会议部署、公益广告和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冥纸冥币的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工作。

在全市四环合围区域以及部分城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的烟花爆竹禁放决定,既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现实需要。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情奖励。举报电话:110。

会议还对禁烧冥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