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法院严格执行登记立案制度 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06.07.2015  18:53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拜泉县法院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对有些当事人的“不明白、不理解”,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当事人是否立案。

        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对于当事人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示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期限。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都予以登记立案。

        实行不立案裁定告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了理由,真正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