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院长开庭审案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2.09.2017  20:24

    9月21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晓天担任审判长,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秀华出庭公诉,开庭审理被告王维东故意杀人案。

    随着书记员一声“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院长朱晓天和合议庭其他两位成员胡华艳、关勇一同走上审判台。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而公诉人举证客观全面,围绕犯罪定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经合议庭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副院长、庭长入额后,结合分管工作和专业背景,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院长带头办案既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发挥了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了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