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便捷高效解民忧

24.06.2022  17:59


    2021年,被告崔某某雇佣冯某某5人为其建造养殖场,工程结束后,被告崔某某拖欠冯某某等5人工资款共计16万余元,并出具欠条。2022年,被告仅给付原告一万元,剩余工资款至今未付,冯某某等五人先后多次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与被告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为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多次与被告积极沟通,希望他能体谅农民工的不容易。最终,被告答应不再推卸责任,积极配合调解工作,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一次性归还欠款确实困难,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同意进行分期还款,被告崔某某承诺于2023年4月底还清所有拖欠工资款。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协议,握手言和,案件经诉前调解得以圆满化解。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工作中,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注:诉前调解是指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暂缓立案,将纠纷交由人民法院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