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法院“三个非接触” 提升疫情期间司法服务能力

22.05.2020  19:22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伊春中院出台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意见,指导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保障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开展“非接触”式审判执行工作。

    “非接触立案,便民又安全。伊春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制定并发布了网上立案流程等公告,引导当事人通过黑龙江法院诉讼服务平台、“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立案接待电话等方式网上立案946件,同时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网上立案指引,详细讲解网上立案操作方法,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网上立案指导、审批、案件录入、电话接待等工作。充分满足当事人疫情期间多元的立案需求,真正做到“诉讼不出门,服务不掉队”。

    “非接触”调解,服务零距离。对于符合线上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后,通过微信平台法官、当事人几方同步视频进行调解,当事人线上阅读确认调解笔录,并通过微信群转账给付案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既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实现“非接触”调解70件结案70件。

    “非接触”庭审,高效解纠纷。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核对身份、陈述诉辩主张、出示证据等保障庭审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端获取庭审笔录,并通过电子签章确认签署笔录。以“云审判”代替“面对面”的方式,保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双在线。截止目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听各类电话、线上咨询1536件次,处理网上立案申请946件,以“云调解”方式结案70件,“云执行”方式直接案件411件,执行案件标的额22,044,610.52元,非接触执结案件进行网络司法查控365件,网络冻结被执行人账户2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