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三措施”做好“四上”企业年度申报工作

03.01.2018  18:13

  为了做好2017年度“四上”企业调查单位申报工作,落实省关于2017年年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伊春市“三举措”确保调查单位年度第一批申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在参加全省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回来后,及时部署2017年年度和2018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从申报渠道、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上做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年度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局普查中心和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各(县)区申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为了保证申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办和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对企业的增减变动申报情况进行确认,切实把好纳统和年度退库工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制度规定的审批标准,明确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分项把关审查,对上报材料是否完整、重点查看企业的营业状况、场地和规模,对企业的营业执照、利润表、纳税申报材料等各种证照及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逐一核查,以确保企业的顺利入库以及入库后上报数据的独立性、真实性。资料是否清晰规范及真实可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回,严格杜绝将虚假不实单位或不达标准的单位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年度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