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两级法院:“吃不好、睡不香”的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求还钱

21.06.2018  01:47

    在“雷霆行动”中,大庆法院加大力度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断通过宣传报道扩大行动声势,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依法进行曝光,以宣示司法权威,进一步推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近日,一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迫于执行威慑力 被执行人主动来还款

    刘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的被执行人。2013年7月,刘某帮助好友李某、刘某瑶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5万元,并以共同还款人名义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三人相互推卸责任,均拒不还款。为此,郭某将其三人诉至法院。

    庭审中,三被告称借款时仅收到2万元现金,与借条上的金额有明显出入。而原告郭某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向被告给付了5万元现金。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李某、刘某瑶、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郭某借款2万元,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7年6月10日,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故原告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案件管理流程,此案由执行员于戈承办。收案后,于戈便立即与三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三人皆以人在外地无法配合执行为借口推脱。经查控并未发现三名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于戈依法对三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被执行人刘某于今年5月末偷偷地从外地回到大庆,为防止被法院执行干警抓获,他不敢住在自己家,只能借住于亲朋好友家。在借住期间,通过看电视、翻报纸、刷手机,刘某看到很多全市两级法院严惩“老赖”、打击“拒执”的新闻,被执行高压态势所震惊,联想到自己在高新区法院还有一未履行的案件,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刘某最终想明白:“不能为了2万元钱东躲西藏了,该还的债跑不掉,不如早日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刘某主动联系于戈,说其已回到大庆,近日会去法院接受调查。7日早晨,刘某如约来到了法院听证室,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做“老赖”,并当场交纳包括迟延履行金、诉讼费共计25000余元的执行款。随后,刘某主动联系上申请执行人郭某,并表达了歉意,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雷霆行动”显成效 震慑“老赖”把钱交

    韩某、刘某、曲某与大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红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未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韩某、刘某、曲某向红岗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该公司给付工资款共计人民币35400元。

    因该案属涉民生案件,承办法官、红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智勇收案后,迅速与办案团队研究执行方案,并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大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财产报告令及执行通知书。

    然而,被执行人既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工资款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李智勇几经周转仍未与被执行人大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取得联系,遂组织办案团队及法警共8人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直接赶赴该公司,向其释法明理,并充分说明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如果你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会依法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将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等高消费行为。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执行干警耐心的思想工作下,邓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虑及不履行生效裁判对个人信用和企业诚信带来的负面影响,邓某坐立不安,遂主动来到法院,给付了案款人民币35400元,至此该被执行人所涉的三个劳动争议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2018年6月11日是红岗区法院“雷霆行动”的“案款发放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韩某、刘某、曲某就来到法院,并将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八个大字的锦旗交到李智勇的手中。“太谢谢法院和执行干警了!要不是你们这么尽心尽力,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要到这笔钱!”三位申请执行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