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党组专题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9.12.2018  17:33

    12月14日下午,大庆中院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研究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庆中院党组书记洛大雨主持会议,并就深化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听取了全市法院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考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两个报告”,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扫黑除恶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组织领导和相应职责进行了再调整、再强化。

    会议肯定了前期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强调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对照中央督导标准,以上级要求为重点,以前段工作为基础,以凝聚力量为保障,以典型经验为标杆,以坚定的意志、坚决的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提档升级。

    会议就深入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部署。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全市法院都要进行再发动、再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在步调、节奏、力度上时刻保持一致。二是要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决策部署、制度规范、文件落实、宣传声势、线索移送、专案审理、卷宗资料、协同配合、司法建议和督导推进等十项重点环节抓落实,既要完成好“规定动作”,也要有自己的特色和创新举措。三是要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物质装备等符合上级的要求,适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四是要做到全程留痕。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对重点工作定期推进、定期督导、定期通报,将工作做实做细,并注意工作纪实,建档留存,确保经得住检查、检验。五是要深化作风整顿。聚焦队伍突出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刀刃向内”,发现干警参与其中、充当“保护伞”的,坚决查办,清除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