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严查违法违规餐饮加工和网络外卖

29.12.2017  13:16

  2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餐饮服务经营者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其中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核准率、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以上;从事网络外卖的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和信息公示全面符合要求;原料采购、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管理操作更加规范,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鼓励餐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

  《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餐饮业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全面规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重点环节餐饮单位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鼓励餐饮单位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评价。

  开展重点领域餐饮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为学校配餐单位审核,选择风险分级等级为A级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

  鼓励餐企设立视频监控式厨房

  开展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核准,清理取缔非法流动小餐饮。开展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行动。支持引导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设立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明厨亮灶”建设,展示食品原料、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旅游食品聚集街(区)、特色街(区)建设,重点在哈尔滨中央大街、黑河五大连池、大兴安岭漠河北极村、森工雪乡、亚布力滑雪场和牡丹江镜泊湖等著名景区开展“明厨亮灶”试点。

  鼓励发展养老助餐配餐、社区助学餐饮

  开展引导餐饮业多元化发展行动。以基本民生需求为导向,做好居民社区、办公聚集区、商业集中圈、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的餐饮供给服务,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早餐、快餐、团餐和网络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发展“龙江美食”“健康龙江”文化餐饮、旅游客栈民宿餐饮、快餐、团餐、养老助餐、社区助学餐饮、民族餐饮等满足大众不同需求的餐饮细分业态。鼓励建立以街道社区自办、餐饮公司配送、亲友邻里互助为重点的社区居家老人助餐配餐服务体系,为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严查违法餐饮加工、网络外卖行为

  开展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行动。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实行闭环式运行,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病死畜禽、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机制,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

  开展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动。重点开展无证餐饮经营、非法户外餐饮摊点、非法网络外卖等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和非法流动餐饮摊点。严厉查处违规开展网络第三方平台服务、违法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进行网络订餐外卖等行为。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作者:袁成亮)

(责任编辑: 所双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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