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重点公开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04.08.2018  16:30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以及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要求,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7个领域的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公开

  ◎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各类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救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国家和省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等信息;

  ◎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儿童福利机构等福利设施建设管理情况、收养登记服务指南、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工作信息等信息;

  ◎全省慈善组织相关信息,认定结果、纳入异常名录、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以及被依法撤销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情况等信息。

   推进教育领域重点公开

  ◎义务教育招生年龄要求、学区分布、学校情况、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省、市、县教育发展规划,省、市、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规范管理相关政策、特殊教育发展相关政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方面的综合性政策等信息;

  ◎学生营养餐管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管理等信息;

  ◎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情况以及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情况等信息;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展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进展情况、义务教育招生结果等信息。

   还要推进这些领域重点公开

  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公开:其中,要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疾病应急救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已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公开:其中,要公开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重污染天气期间应对信息等信息。

  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重点公开:其中,要公开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抢险救援情况、调查处理结果、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情况、次生灾害预警防范情况等信息。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重点公开:其中,要公开年度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目录等信息。

  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记者 袁成亮)

我省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