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举报电话核查考生资格 省招考办严查违规助考

10.12.2014  19:26

  日前,央视对智联经纬教育哈尔滨分公司组织的自学助学考试存在舞弊一事进行了报道,为维护自学考试秩序,加强社会助学管理,昨天,省招考办发布《关于切实加强自学考试助学管理的通知》,将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核查考生资格等措施严查违规助考。

  发现集体舞弊可电话举报

  按照规定,我省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社会助学组织,应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省招考办登记注册,目前,我省符合规定的社会助学组织共有59个(详见“龙招港”年审通告),其余助学组织均不具备相关资格。为加大对非法助学机构助考、有组织集体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省招考办公布举报电话(0451—82376025、82376028),考生如发现违规行为可进行电话举报。

  同时,各助学单位将排查有关院、系与其他社会机构合作办学情况,凡与目前59所助学单位之外社会机构签订的自考合作招生、办班、助学等将停止合作,有关院系、学科以及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办班、合作办学。

  命题教师严禁参加助学辅导

  省招考办在《通知》中要求,各助学单位核查本单位自考考生资格,凡不符合专本衔接、技专衔接、本科二学历等报考资格的,以及在名册中挂名而不参加助学活动的考生一律除名,不得参与学习过程考核,不得参加自考集体报名。近期,省招考办对社会助学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及时公告重新登记注册情况。

  各主考高校将加强对本校教师兼职从事自考助学辅导的管理,凡参加自考助学辅导的教师,均需经本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审核、登记、备案。《通知》中规定,参与全省自考命题教师严禁参加助学辅导及相关活动,各助学单位不得聘请参与全省自考命题教师助学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