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1.07.2018  15:31
  7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会上,高继明检察长传达了张庆伟书记、王文涛省长在全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带领参会人员再次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参加会议人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行深入研讨。   张坤明副检察长在发言中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张庆伟书记提出的“五个坚持”作为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强化公益举报、刑事打击、专项监督、公益诉讼,“四位一体”合力攻坚,为打赢龙江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侯海峰专委在发言中指出,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理论与实践的认识,重点是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十二字”总体要求、全省检察长会议对生态检察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检察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生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法律监督作用。   侦查监督处处长曲立新在研讨时谈到,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工作部署,以依法严惩生态环境犯罪为切入点,以深化环境专项监督为着力点,以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质效为突破点,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做到重点案件督办、黑恶案件严办、环境案件精办,通过集中办理有影响的监督案件,打出声威、形成震慑,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朱长春在研讨时表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力度,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案件。主要是挂牌督办黑龙江、松花江及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案件,推进水源地污染整治,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办理林木盗伐、毁林开荒的公益诉讼案件,助力打好青山保卫战;推进医疗垃圾处理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散煤治理、垃圾围城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治理、秸秆禁烧领域公益诉讼,关注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试点开展柴油汽车和露天烧烤污染防治专项活动,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王兴宏在发言中谈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张庆伟书记的讲话,对龙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控申检察工作必须转变司法理念,一切从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对涉及破坏和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报、控告、申诉,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实施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依法快速办结。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12309控告举报电话转型升级,畅通公益诉讼和诉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入口,为群众举报涉生态环境案件提供更加便利条件。
  通过深入学习研讨,与会人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更加深刻,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更加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加清醒,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对推进全省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更加强烈。纷纷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
  高继明检察长在会上对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自觉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信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要发挥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作出的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一要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不仅要惩治直接破坏环境的普通刑事犯罪,也要惩治破坏环境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其他腐败犯罪。特别是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涉黑犯罪的时候,要对这些犯罪给环境保护造成的危害深挖细查,在制裁的同时,协调做好保护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损害。二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用以警示潜在的环境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放纵、包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三要用好用足刑事法律政策规定,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环境危害的犯罪,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追诉。四要畅通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环境损害、诉讼违法举报,认真做好线索筛查移交工作,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等行为及时提出公益诉讼,依法办好党和政府关心关注、龙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损害典型案件,为打造“两座金山银山”做贡献。
   三是要身体力行,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既要当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者,也要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和实践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重点围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珍惜每一粒粮食、少吸一支烟做起,增强环保意识、培育环保精神、提升文明素质,营造人人争当节能环保表率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保护好龙江的碧水蓝天、黑土青山,造福子孙后代。
  会议由高继明检察长主持。省院领导步延胜、徐军、郭霞、张坤明、李延旭、闫华、刘恒源、侯海峰出席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