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掌上”解决 ——车损交通事故可通过手机APP快速处理

26.12.2017  02:55

入冬以来,复杂、湿滑的道路状况在增大通行压力的同时,也使追尾、剐蹭等轻微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在线处理功能,简化车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方便群众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小事故、大拥堵”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以往发生交通事故要经过报警、出警、定责、索赔等程序,当事人要先去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期间要花费当事人较多的时间。而现在通过“交管12123”中的“事故快处”模块,即可实现对车损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该模块下具备自行协商和在线认定的功能,自行协商功能下当事人根据现场情况客观选择事故情形,以确定责任划分情况。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异议,可选择使用在线认定功能,事故照片上传后,交警部门会指派民警在后台进行定责,并会发送短信给当事人,告知其事故定则结果,整个过程只需5至10分钟。当事人根据自行协商或在线认定的处理结果,即可去所在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此方式下,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交警不再现场的情况下,放心的拆解事故现场,不仅可以减少“小事故、大拥堵”现象的发生,而且也简化了事故处理、后期理赔的程序,有效节省了当事人在事故处理中所花费时间。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不快速拆解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事故双方各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哪些交通事故可在“交管12123”APP上处理

每日8时30分至17时,在哈尔滨市区内(不含外县市)道路上发生两车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事故各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有效期内,且事故车辆可自行移动的,均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中的“事故快处”功能进行处理。

使用“事故快处”的先决条件

一、当事人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注册用户并登陆后即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事故快处”功能,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苹果手机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AppStore)搜索“交管12123”下载安装。

安卓手机可通过安卓应用市场搜索“交管12123”下载安装。

访问黑龙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l.122.gov.cn)的APP下载栏目,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二、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到车管分所或车务处窗口进行面签。

如何注册“交管12123”用户

一、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用户注册。

二、访问黑龙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l.122.gov.cn)的用户注册栏目进行用户注册。

三、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窗口进行用户注册。

交通事故网络在线处理操作流程

一、使用智能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

二、点击“事故快处”、“快处快赔”进入到事故列表页面。点击“录入事故”进入事故地点定位。

三、出现事故发生地点的定位图,确定事故位置,如事故发生在高速或者高架路段,需选择左下角“高速高架路段”,点击下一步,进入业务须知页面。仔细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是否符合快处条件,如符合,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现场拍照取证”页面。

四、现场拍照取证,在事故现场的前、后及5—10米左右的距离和车辆碰撞部位近距离至少按要求拍3—6张照片,照片尽量体现道路及路口标志标线。拍照成功后,提交交管部门等待后台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尽快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且安全的地方,根据提示可选择“自行协商”或“申请交警在线认可”。

六、扫描行车证、驾驶证编号,录入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采集证件照片,请当事人务必确认对方当事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扫描编码无法识别,请立即报警。

七、选择事故情形:责任认定选择自行协商模式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客观选择事故情形,并按情形指示区分A车、B车,确认责任划分情况;责任认定选择请求交警在线认定的,选择右上角“在线定责”按钮。

八、当事人选择验证方式:短信验证和手机APP验证。如果选择短信验证,则进入短信验证界面,给对方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此处需确认对方当事人手机号是否正确),若对方确认验证,则将验证码提供给操作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双方签字;如果选择手机APP验证,则当事人分别通过自己的账号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签字,而不是在操作一方手机进行确认。

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如果处理方式是自行协商,处理流程结束;如果处理方式是民警在线认定,则需民警在后台进行责任认定,此时进入等待页面,待民警定责之后,处理流程结束。然后会发送短信给当事人双方,告之其事故定责结果。

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于手机端处理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也不适用于在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四)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十五)依法应当追求刑事责任的;

(十六)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