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集中治理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

10.07.2018  20:17

为保障公交车在专用道内的高效通行,倡导公交绿色出行理念,哈市交警部门近期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6月14日,交警道里大队民警在新阳路沿线开展巡查。7时13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黑AR**0D号的小型轿车因占用公交车道由经纬街转盘道向北安街方向行驶过程中被民警及时取缔。经过询问,驾驶人沈某表示自己也知道新阳路有公交车道,平时也挺注意的,刚刚是驾车准备送孩子去学校,一溜号就开进了公交车道。随后民警向其介绍了公交车道的相关通行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10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黑AJ6**5的私家车在公交车道内快速行驶,见到民警后便立即亮起左转指示灯,向其他车道并道行驶试图逃避处罚,但最终还是被民警截停,对其处以五十元罚款的处罚。

法规速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在道路上标有时间限制的专用车道上,限制的时间段内不允许其他车辆进入行驶,在规定的时间外,其他车辆可以在专用车道内借道通行,但不应影响规定车辆的行驶。

据悉,哈市交警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对公交车道进行施划、复线工作,请广大驾驶员及时查看沿线的提示标志,按照规定守法行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导致违法行为发生,交警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营造更加顺畅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