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65%以上

15.11.2017  15:09

  记者从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议获悉,由市农委起草的《哈尔滨市2017-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意见(暂行)》将于近日实施。《意见》按照重点投放、集中补助、多用多补、先用后补的原则,重点对秸秆还田机械、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达到规定利用量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补助,力争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据统计,2016年我市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量1086万吨,利用率55.5%(按新谷草比测算)。2017年,通过省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试点9000万元资金补贴和哈尔滨市自有资金10050.75万元补贴,其中,玉米秸秆4:空还田示范补贴1400万元,水稻秸秆腐熟还田示范补贴400万元,还田机具购置补贴6597万元,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补贴385万元,配套炉具补贴1268.75万元,新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面积230万亩、新建11处秸秆压块站、推广炉具10150台,市投资金拉动我市秸秆利用率提高约9.43个百分点,预计2017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65%以上,2020年将达到75%以上。

   对新增收集和还田机具给予60%补贴

  据介绍,2017年-2018年,哈尔滨市将对省级补贴没有覆盖到的秸秆机械还田等技术和项目给予政策补贴,加大秸秆肥料化还田力度。对新增秸秆收集和还田机具补贴总量650台,采取“省市累加补贴”的方式给予60%的补贴;对开展秸秆还田玉米4:空新技术试点项目予以补贴,其中,秸秆集条还田(集条与管护)补贴每亩20元,秸秆腐熟剂10元、玉米螟防治药剂5元。对水稻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示范项目,每亩补贴10元。

   扩大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范围

  从地理位置看,我市城区人口密集,公路纵横交错,太平国际机场坐落在城郊,城区周边也是秸秆综合治理的重点。2017年,哈尔滨市在省《实施方案》没有覆盖到的城6区确定6处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加大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力度。同时,在全市3区、9县(市)继续扩大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范围,目前,还有5个区、县(市)有意愿承接新增移动压块试点项目,共计11处。

   年利用秸秆2000吨企业给予50%贴息

  根据《意见》,2017年-2018年,哈尔滨市将对行业领先、前景广阔、具备贷款条件、且有资金需求、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及秸秆收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对于新引进的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重大项目,或者年利用秸秆达到3万吨以上的企业,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