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启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2.02.2016  16:57


 

  2月18日,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升经济增长内动力,伊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全面启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等15个成员单位参加了启动会议。

  会议传达并学习了省质监局“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并就申报“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表任务分解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成员就各项任务分解进行了讨论。

  李龙吉副市长就如何做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提出了三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是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发展,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切入点,要抓住这个契机,把“质量强市”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将创新发展贯穿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确保将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促进伊春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二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质量强市”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自身质量工作责任,全面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提升全市人民对政府质量工作的满意度。特别是作为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质监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抓紧向市政府提报《伊春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力争3月初以政府名义印发。要加强城市质量文化建设,宣传部门负责提炼出伊春市的质量精神,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增强全社会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创建工作中,要将此项工作与“诚信伊春”建设等工作紧密相连,汇集各方力量,协同发力。要通过“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城市综合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逐步构建起全面、全程、全民推动质量发展的大格局;培育一批符合林区优势产业特征、质量管理先进、社会信用优良、品牌影响力卓著的优秀企业,高标准地发展特色产业、特色园区,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的总体水平,力争达到省内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