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被监督者13年“全票通过” 黑龙江伊春检察机关对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作出有益探索

24.05.2020  17:23
64项指标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年度目标考核中全部优秀;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连续13年在伊春市人大代表会议上获全票通过。人大代表评价:“走进去”才能“零距离”监督;检察机关感受:“请进来”才能“面对面”接受监督。
  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代表看来,伊春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是出了名的。“自己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出台制度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定期对人大代表开放,报告工作。否则就是履职不力。”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丰晓敏说,越是基层,越需要监督,但往往越难监督,因为大家都彼此熟悉,工作也有联系,何况公检法单位专业性强,有时很难发现问题。
  针对代表的顾虑和难处,伊春市检察系统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报告,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司法诉讼案件工作,“敞开怀”让代表监督。检察机关有个说法“只要你依法办案,就不怕代表监督”。   请人大代表来一起办案  
  伊春,承担着保护小兴安岭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森林安全和东北粮仓安全的责任。生态环保是不少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工作。近年来,伊春检察机关把破坏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列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主动对接人大代表,邀请他们关注生态环保问题,或者在生态治理领域有经验的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官们一起调查破坏生态的案件。
  今年3月,中铁伊春鹿鸣矿业突发尾矿泄漏污染事件,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部分伊春铁力市人大代表参加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共同对影响市民饮水安全的40公里呼兰河道进行现场勘查和航拍取证。人大代表全程介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代表们对检察的程序、原则和工作风险点等有了深入了解,对如何依法治理尾矿、起诉难等问题提出不少建议。
  伊春林区食用菌产业规模大、从业人员多、生产经营环保意识不强、造成林地水源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为解决这个问题,主动与伊春市人大机关联系,与伊春市林科院身为省人大代表的食用菌专家合作,总结出一套废弃食用菌袋公益诉讼流程和做法,推动出台了《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现产业富民与保护绿水青山统一。
  在人大代表的支持下,仅2019年,伊春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22件,推动行政机关及当事人,补植复绿修复林地2390亩,补种树木77046株,复垦耕地1686亩。部分人大代表对这些成果进行了实地检查。
监督先要了解检察工作    
  伊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徐恒才介绍,伊春检察机关率先提出“让人民满意首先让代表满意”的工作思路,从制度建设、代表深度参与司法办案和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细化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伊春市检察院,记者看到4月代表联络台账,联系人大代表10人次,代表介入包括“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讨论民事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代表建议“加强危险驾驶案件的查办力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检察监督到位”“发挥律师介入司法案件的作用”等。
  伊春市检察机关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各项司法活动,为代表提供专线服务平台,把“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结合起来,加强与代表的充分沟通、密切联系。
  黑龙江省人大代表、伊美区林都社区书记吴林说,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送法进社区化解了诸多社区矛盾,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班受到社区家长点赞,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伊春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实地调研、介入案件、开展座谈894人次,向代表赠送书籍1300余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138件。   常态化背后是制度保障  
  伊春市检察机关规定,在本地区重大、疑难、复杂或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注的在一定范围有影响,或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刑事(职务及重大经济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执行、司法救助、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等,人大代表都可以参与监督。
  今年3月24日,伊春铁力市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律监督活动。6名代表亲身经历、体验了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召开视频会议,讨论案件、受理案件等,共同见证了各项创新工作流程。“与检察机关的互动,既了解了检察工作,也增加了推进司法工作公平、正义的信心。”铁力市人大代表、乌翠区卫生环境服务站主任欧阳君说。
  伊春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原主任马庆表示,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到某个正在办理的具体案件中去,“敞开了”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这是检察机关高度自信的表现。
  13年的全票通过,背后的保障是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化运行。在伊春市,检察机关向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是一项硬性规定,制定专门文件,规定了代表联络工作方案、“一对多”联络员制度、班子联系制度、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络员制度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等5项工作制度;建立代表工作联络台账,动态更新、梳理、汇总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半年总结,年度向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及上级院汇报;对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实行分类管理,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分析研究整改落实措施,15日内由专人向代表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对多名代表提出的共性问题或群众关注较高的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由检察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座谈会,“面对面”地交流答复,最大限度保证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