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六大举措保障春耕备耕

12.03.2018  16:40

  目前,陕西的春耕生产从南到北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耕生产农资商品的组织供应,全省各级供销社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春耕备耕工作。

  2月底,在西安市临潼区雨金镇的西安金谷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临潼配送中心,记者见到了配送中心业务员马蛟,他正忙着指挥工人装卸化肥。马蛟告诉记者,今年立春在农历新年前,他们从春节前就开始忙了,大年三十配送中心所有人晚上8点才下班,初一休息了一天,初二就正常上班了。这几天到了春灌旺季,需要大量的化肥,这样繁忙的工作状态要持续到正月二十四五才能稍微喘口气。

  马蛟是众多保障春耕生产的供销人之一,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保障春耕生产,全省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及早安排,积极组织货源,目前全省农资流通企业为春耕生产组织货源约70万吨,保障春耕市场供肥不成问题。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更是通过六大举措保障春耕备耕。

  举措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春耕前夕,省供销社就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春耕农资供应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及农资流通企业高度重视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举措二:积极组织货源,确保春耕市场需求。全省各级供销社结合各地区春耕农资市场供需情况,筹措资金,组织货源,优化货源结构,加快到货进度,及早将各类农资商品调往基层门店,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用肥需要。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已储备化肥货源70万吨,基本可保障春耕农业生产需要。

  举措三:严格进货关口,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各级供销社所属农资经营企业,在进货时从源头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经销过期、失效、变质、不合格、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以及“三无”农资商品,确保农民在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举措四:认真执行国家政策,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各级供销社、农资协会要求农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资经营的政策规定,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承担国家化肥储备的企业,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化肥储备调控作用,主动与其他农资经营企业沟通协调,做到关键时刻“量供得上、价稳得住”,确保农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农民利益。

  举措五:创新为农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充分利用农村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和庄稼医院等,大力宣传科学施肥技术,推行测土配方,引导农民合理选择、正确使用农资商品。农资经营企业,在供应旺季延长营业时间,增设销售网点、农资电子商务,开展预约订货、送货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等服务活动,方便农民购买。

  举措六:发挥农资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诚信经营。省供销社会同省农资行业协会建立了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保证体系和文明服务示范标准,从农资商品的进货、销售、质保、举报、监控抽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要求会员单位实行商品明码标价、发放信誉卡、与销售大户签订协议等方式,对经营的农资商品进行质量、价格、服务等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转载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8/03/07/13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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