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3.06.2017  00:03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真抓真改,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厅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以来,我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省委部署对我厅进行专项巡视,是对我厅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厅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厅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

  (一)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方向。各级党组织最根本的职责是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财政厅作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等,在推动全省经济建设改革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明确要求,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必须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中得到贯彻落实;必须牢固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站在党和全省财政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全省财政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

  (二)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重心。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深刻认识到,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和巡视整改的核心,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紧紧抓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根红线,紧紧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廉政建设、抓牢制度建设,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切实增强厅属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抓不好管党治党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全厅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在推进整改工作中,我厅坚持把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坚决把自身摆进去,强化责任担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财政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和厅级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口抓整改落实,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由厅内有关责任处室(单位)牵头,成立了五个专项整改工作组逐一细化整改,并定期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在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厅党组会议5次,听取各专项整改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提出下步整改要求。 二是 建立整改落实清单。及时制定下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清单》,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逐一确定责任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目前,巡视期间边巡边改问题和近期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中长期整改任务,具体整改措施也已全部落实、明确,并在下步工作中加快整改落实。 三是 注重整改质量。在集中整改期间,为了确保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严格实行了厅级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牵头落实、专项整改工作组整改工作周报、整改任务销号三项制度和措施,并由综合督导组定期督导检查推进,坚持举一反三,纠建并举,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体制机制。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创新不够,履行财政职能和发挥资金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谋划思路、推进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主张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中得到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坚持从全局着眼、从大局出发,跳出财政看财政,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黑龙江振兴发展大格局中研究谋划财政发展定位,细化明确财政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平衡账,实现宏观思维和微观思维的有机统一。

进一步提高履职站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适应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抓住制约振兴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财政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 聚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发力, 坚持钱随事走、集中力量、形成能力、解决问题原则,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持做好“三篇大文章”,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充分运用税收、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等工具,着力补短板、解难题。 聚焦重大改革任务发力, 切实发挥财税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深入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正确处理省与地方财政关系,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业、社保、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政法等领域改革,对必须投入和付出的成本,做到主动请客,防止被动买单 聚焦民生托底发力。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扶贫、就业、保障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科学制定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分配方案,优先安排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扶贫攻坚、铁路、机场、水利和公路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项目。

进一步创新财政配置资源方式。 坚持以小引大, 运用PPP、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财政从单一投入转向多元投入,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以近谋远, 把短期需求与长期承受能力相结合,适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投资,逆周期调节,同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 。坚持以高化低, 通过设立基金、兑现政策、招商引资奖励等措施,鼓励引入优势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优先发展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形成新产能、新业态。

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重大政策变化,发扬“工匠”精神,加大政策研究力度,深究政策内涵,掌握政策实质,结合实际谋划政策落地的措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可靠参考,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从预算编制的源头上梳理专项资金,继续清理取消分配因素复杂且监管难度大、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专项。在年初预算编制上,加强财政支出政策评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覆盖范围,加强项目预算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力度,研究制定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等支出标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省直一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省级专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启动市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和评价结果运用力度,进一步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健全财政改革成效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举措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改革进展动态跟踪,适时对已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加强财政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的搜集、整理与分析,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对市县的指导,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加大项目组织推进力度,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项目组织推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以工程进度带动支出提速。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加快履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流程,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提报用款申请,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分解下达各类预算资金,对逾期不能分解下达资金的,按照相关规定收回财政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建立奖励约束机制,将以前年度实际支出进度作为分配各类专项资金的一项重要因素。对于工作始终没起色、支出进度慢、使用效果差的市县和部门,调减资金分配规模用于奖励给工作积极、支出进度快、实施效果好的市县和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周报制度。2016年末,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全省预算执行质量,我厅探索实施了专项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周报统计工作,组织各省直部门、市县财政部门按周统计报送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支出情况。通过对全省汇总情况的比较分析,督促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和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取得较好效果。2017年,我厅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专项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周报及督促支出工作常态化,建立了专项资金分配及支出情况周报制度,已从3月上旬起开始执行。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弱化,‘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和专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5月4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结束后,厅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并对全厅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同时,重新修改制定了《中共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动作用,完善以党支部为主体的经常性学习机制。积极引导和带领全厅党员干部持续深入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规律的把握能力。重新完善并严格执行会议管理制度,及时召开党组会、厅务会或厅长办公会,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将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实现从严治党责任全覆盖。厅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组织厅属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厅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同时,按照省委文件部署,及时启动,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年活动,夯实基层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专项治理,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

党组成员参加厅党组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明确要求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制定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级领导具体所在支部负责提醒,厅机关党委加强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企业党建的各项要求。健全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党委(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制定监管、代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定期督促检查企业党建情况。

严格执行省政府对厅处两级领导干部调研的时间要求,增强调研工作的合理性。修改完善了厅机关调研工作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厅处两级领导干部调研任务等要求进行调整。制定印发了《2017年省财政厅重点调研课题清单》,统筹安排年度重点课题任务,增强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调研方法培训,增强调研工作的有效性。整理印发毛泽东同志的《大兴调查研究》、陈云同志的《关于调查研究的方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谈谈调查研究》等经典论述,鼓励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的调研方法,提升调研能力水平。

制定印发了《省财政厅进一步精简公文数量提升公文质量的通知》,提出要精简公文、严控数量,严格把关、提升质量,规范办理、加快流转,特别是明确要求对没有实际内容的公文,以及上级文件已公开发布,且政策规定清晰、未对基层落实留有政策创新空间的公文,一律不再制发公文;原则上不再制发原文翻印文件;对会议通知类、调研通知类、征求意见类文件,一律不发正式公文,其中会议通知单独设计文头、单独编号印发、实现规范管理,相关要求目前已经在公文审核中得到落实。

制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议制度》,对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全省财政专业会议、厅党组(扩大)会议、厅务会、厅长办公会、党支部书记会等会议的召开流程、参会人员、主要任务等进行了梳理明确。制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扩大)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厅党组会流程、内容等方面要求。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纳入党组会议制度。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处级以上干部每年签廉政责任书。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

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明确工作纪律的各项要求和追责问责的具体措施。加强对机关工作纪律的明察暗访,组织开展对厅属各单位的工作纪律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执纪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对厅机关事业单位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新任职处、科级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提高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道德防线。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结合案例通报,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于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通过《荐学》、《双月报告会》等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秉公、务实、承重,崇德、尚廉、求精”的龙江财政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

(三)关于“选用干部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的规定,履行报告程序。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着力提高人事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制定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形成一套操作性强、指导性强的工作指南,把选人用人的必备程序和重点环节,全程置于制度的有效监督约束之下,不跳跃、不简化。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切实维护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全面开展任职备案工作。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及时按照《关于调整省直单位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备案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组通字〔2013〕19号)的规定,对全部任职人员履行备案程序。

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预审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程序,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严格规范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方案》,认真执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编制冻结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效能化水平。

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严格审核归档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完备性、真实性;对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在收到之日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强化落实查借阅纪律,严格查借阅审批手续,有查档人、档案管理员和处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查借阅。借阅档案要妥善管理,严禁擅自转借。严格档案转递制度,严禁将档案交本人自带或转递。认真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对选拔干部档案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干部选任的第一道关口,确保选拔人选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防止档案存疑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严明干部管理规定。积极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来源渠道,防止长期借用人员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用人行为,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合理配置干部队伍。合理规范使用干部编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通过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含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

认真履行机构职能管理职责,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适时梳理职能履行状况,发现职能不清、职责交叉、职责空白等问题时,及时开展机构职能的调整和完善工作,确保财政职能履行到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划分的通知》(黑财人〔2017〕11号),对厅内设机构进行“增三减三”调整,一方面对部分职能进行了理顺和强化,另一方面对相近的管理职责尽可能归口管理。

(四)关于“部门资产管理及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对于能利用的非办公用房,合理调配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对于无法有效利用的非办公用房,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交由省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出租或出售,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核算办法》,从加强和完善食堂物资进、消、存管理的内控机制入手,按月盘点库存,让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监盘。在具体操作中还配备了专职库管人员,以细化物资采购和伙食成本核算,来完善物资保管的日常管理和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物资采购中按照权责发生制实施会计核算,除对周转使用的餐具用品等低值易耗品采取分次摊销的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外,强化食堂科其他各项物品的采购、领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加强和规范职工食堂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五)对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厅党组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线索的查办情况,经省直工委审理,对一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突出“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机关党的建设和财政工作各方面,推动我厅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组将以省委巡视整改为有利契机,在持续抓好已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提高和三项中长期整改任务推进落实的同时,举一反三,乘势而为,迎难而上,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看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好地服务省委工作大局。

  (二)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厅党组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同志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旗帜鲜明地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等部署和要求,着眼全局,勇于担当,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全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其他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省经济环境治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抓好全省财政改革发展的实绩践行党的基本路线,勇于面对财政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健全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的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更好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机制,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懂专业、善治理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五)建立健全权责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突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照既规范又加强的思路,研究改进财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省财政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厅党员干部,以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586966、53665534;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邮编150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

 

 

 

 

                                                                    中共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省农发办党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