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第十一届“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的决定

12.02.2018  19:2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中当先锋、作表率,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和推动发展实绩突出、积极关注保障民生、为民务实清廉、深受群众拥护信任的标准,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产生了全省第十一届“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张旭旺等10位同志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十佳公仆”荣誉称号;授予贾淑华等10位同志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公仆”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荣誉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征程上再立新功。

     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向“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学习活动。学习他们信念坚定、理想崇高,模范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唯真求实、攻坚克难,勇于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龙江全面振兴,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