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职工养老金17万买理财涉嫌挪用公款罪, 八面通林区检察院以个案为例开展类案预防

04.09.2017  15:25
  今年以来,八面通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侦防一体化,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17年5月,八面通林区院依法对某林场出纳员曹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立案侦查。经查,曹某2015年8月至10月在担任八面通林业局基层林场出纳员期间,为社保局代收林场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收取养老保险时不按时上缴社保局账户,将代收的17万元养老金在邮政储蓄银行购买短期理财产品3个月,从中获利,并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销。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将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上缴林业局社保局账户。
  为了防止和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提高法纪意识,突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八面通林区检察院及时对曹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案件公开”,并迅速与林业局党委、纪委、法院沟通,联合组织了为期两天的“财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风险防控培训班”。培训班上,八面通林区院副检察长高璜伟以《贪污贿赂犯罪的成因》为主题,从职务犯罪的犯罪特性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根源入手,由浅入深的向学员讲述了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重点强调了一旦跨过法律的高压线,涉嫌职务犯罪,必将产生恶劣影响及其严重后果,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和鲜明的数字直观系统地向学员讲解了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要素。
  检察官的讲解消除了财务人员及企业管理者法律误区和盲区,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加强企业财务安全建设。
  “没有打击的预防,是软弱无力的预防;只预防不打击,则会出现防不胜防。我们坚信只有将预防工作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势头的蔓延。”该院检察长徐庆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