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度开发“原字号”的若干意见

24.09.2017  20:2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度开发“原字号”,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深度开发石油、煤炭、粮食和重点矿产等资源,推动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提高资源精深加工比重,增强“原字号”企业市场竞争力,向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要发展,推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油头化尾”方面:以大庆石化、大庆炼化等企业为依托,利用大庆原油和俄罗斯进口原油实施炼化一体化,发展石油精深加工,建设大庆石化产业基地,推动油城发展转型。

  ——“煤头电尾”方面:激活优化煤电存量资源,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煤电机组,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优化新增电源布局,发展清洁高效坑口电站,建设绿色现代煤电基地。

  ——“煤头化尾”方面:在煤炭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双鸭山市、鹤岗市,布局建设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项目,鼓励煤制化肥、焦化等煤化工企业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煤城发展转型。

  ——“粮头食尾”方面:充分发挥整体生态优势,依托绿色(有机)粮食资源,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重点发展高品质谷物食品、特色饮品,增强安全性、健康性、时尚性、娱乐性食品供给能力,建设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农头工尾”方面:依托畜牧资源和森林资源,加快发展高品质乳制品、高品质畜产品和森林食品。在玉米主产区,围绕具有市场前景的玉米深加工产业链,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投资主体,布局建设加工能力60万吨以上玉米深加工项目,提高玉米精深加工比例。围绕丰富中草药资源,大力发展北药。发展亚麻、畜禽皮毛骨血加工产业链,提高精深加工比重和综合利用水平。

  ——深度开发重点矿产资源方面:围绕具有比较优势的石墨、铜、钼、矿泉水、高岭土瓷土类、地热等资源,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探采加一体化开发,推动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

  二、实施“油头化尾”,推动石油精深加工

  (一)发展方向

  1.围绕环氧乙烷→碳酸二甲酯→聚碳酸酯、环氧乙烷→乙醇胺→乙撑胺、高碳α-烯烃等乙烯产业链,重点发展工程塑料、汽车配件、医药、农药、润滑油添加剂等下游产品。

  2.围绕环氧丙烷→破乳剂、环氧丙烷→丙二醇及丙二醇醚、苯酚/丙酮→双酚A、苯酚/丙酮→聚苯醚等丙烯产业链,重点发展污水处理剂、汽车配件、电子电器、医药、涂料溶剂等下游产品。

  3.围绕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精对苯二甲酸PT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苯酚/丙酮等芳烃产业链,重点发展泡沫材料、橡塑产品、涤纶、电子电器、医药、涂料溶剂等下游产品。

  4.围绕进口俄罗斯天然气,延伸发展轻烃加工综合利用。

  (二)重点任务

  1.推动大庆石化千万吨炼油扩能改造项目。争取中石油集团尽早明确大庆石化350万吨/年常减压炼油装置启动时间和投资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落实400万吨原油配置,实现120万吨乙烯装置达产达效。

  2.做好基础化工原料地方吃配。积极争取中石油集团落实乙烯、丙烯和苯等基础化工原料,以合理价格提供地方精深加工。大庆、安达等地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组织地方企业承接建设化工项目,发展合成材料、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

  3.积极谋划进口俄罗斯天然气深加工项目。配合大庆油田及时掌握进口俄罗斯天然气组分情况,根据进口俄气组分,及时谋划建设后续天然气深加工项目。(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4.做好大庆炼化扩能项目和俄油芳烃炼化一体化项目争取工作。积极与中石油集团沟通,争取中石油集团尽快启动大庆炼化公司千万吨炼油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展千万吨俄油百万吨芳烃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建设,为大庆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更多的乙烯、丙烯、苯等基础化工原料。

  三、实施“煤头电尾”,打造绿色煤电基地

  (一)发展方向

  加大煤电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现有装机效益,淘汰改造落后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优化新增电源布局,应用清洁高效燃煤技术,发展清洁高效煤电,推动电力外送通道建设。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煤电机组。进一步提高小火电机组淘汰标准,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由地方政府予以淘汰关停。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腾出空间发展清洁高效煤电项目。

  2.积极促进燃煤机组转型升级。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将现有电厂排放标准提高到天然气排放标准(烟尘排放浓度达到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达到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达到50毫克/立方米)。在2018年年底以前完成华电集团10台360万千瓦、大唐集团6台250万千瓦、华能集团8台293万千瓦、国电集团4台190万千瓦、大庆油田公司1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供热机组储能改造和纯凝机组灵活性改造试点示范,提高现有机组调峰能力。

  3.优化布局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对已经纳入国家规划、但“十三五”期间开工难度大的煤电项目,重新进行优化布局,在双鸭山、鸡西、鹤岗等具有煤炭资源开发潜力地区,谋划建设现代化大型清洁高效坑口电站。

  4.推进电力输送通道规划建设工作。推进连接扎鲁特外送电力通道的汇集项目建设,2018年实现与扎鲁特至青州输电线路同期建成,同步使用。争取国家规划布局以我省为起点、有市场需求受端的特高压电力输送通道,解决我省“窝电”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我省外送电力电量。

  5.支持神华集团建设宝清电厂二期项目。

  四、实施“煤头化尾”,推动煤炭精深加工

  (一)发展方向

  1.依托煤制烯烃项目,围绕环氧乙烷、高碳α-烯烃产业链及环氧丙烷、苯酚/丙酮等产业链,重点发展工程塑料、汽车配件、医药、涂料溶剂等下游产品。

  2.依托煤制油项目,在生产成品油基础上,延伸发展烯烃、芳烃等下游产品。

  3.依托煤制乙二醇项目,围绕PET聚酯、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链,重点发展涤纶纤维、聚酯瓶及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等下游产品。

  4.依托焦炭及其副产品,围绕煤焦油深加工、焦炉煤气制LNG、焦炭气化制甲醇及费托合成制清洁化学品等产业链,重点发展合成塑料、天然气、甲醇、清洁化学品等下游产品。

  (二)重点任务

  1.推进双鸭山市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双鸭山市进一步创新设计煤炭资源配置方案和有吸引力的招商政策,加强与潜在意向投资者的沟通接洽,尽早落实投资主体,加快项目落地。围绕烯烃吃配,引入战略投资者,培育工程塑料、汽车配件、医药等产业。

  2.推进双鸭山市百万吨煤制油项目。双鸭山市会同龙煤集团抓紧形成项目煤炭资源配置方案,提出龙煤集团与投资者组建股份公司的意见,设计出对战略投资者真正有吸引力的招商政策,积极推动与潜在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尽早确定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推进鹤岗30万吨煤制乙二醇等项目。鹤岗市督促投资主体抓紧落实乙二醇项目建设条件和资金,尽早实质性开工建设。重点围绕PET聚酯等下游产业链开展招商,培育聚酯瓶及聚酯薄膜、工程塑料等产业。

  4.鹤岗市及省直有关单位主动与中煤、中海油集团对接。研究提出煤炭资源配置方案,采用股权合作等方式,吸引中煤集团、中海油集团投资建设煤化工项目。

  5.深化与神华集团合作。积极推动神华集团在我省布局建设应用第三代技术的烯烃联产乙二醇项目、煤制油项目。加大在政产学研方面的合作,支持神华集团在黑龙江布局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6.激活现有煤化工企业存量。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七台河市积极推进现有大型煤化工企业,围绕焦炭及其副产品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建设煤焦油深加工、焦炉煤气制LNG、焦炭气化制甲醇等项目,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7.建设好现代煤化工园区。鹤岗市加快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发挥中海油华鹤公司示范作用,做大做强煤制化肥产业,打造现代煤化工示范园区。双鸭山市抓紧完善煤化工园区规划,落实相关要素条件,为煤制烯烃、煤制油项目落地提供载体。

  五、实施“粮头食尾”,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

  (一)发展方向

  1.大米要发挥我省绿色有机优质的优势,重点发展鸭稻米、富硒米等高品质大米,进一步提升大米价值链。延伸发展速食米饭、米汉堡等即食食品,膳食纤维、米蛋白等功能性食品,稻米油、胚芽油等小包装食用油。

  2.玉米食品重点发展玉米片、玉米粥、玉米饭等方便食品,玉米膨化食品,玉米烘焙食品及玉米浆饮料。

  3.大豆食品坚持产业链与价值链并重,发挥我省非转基因大豆品牌优势,提升价值链,重点发展大豆精制油,豆粉、素肉等豆制品。延伸发展大豆蛋白、大豆磷脂、大豆异黄酮等保健食品。

  4.马铃薯食品重点发展薯片、薯泥等休闲食品,马铃薯面食等主食化产品。

  5.酒类重点发展纯粮白酒、保健酒、蓝莓浆果酒及精酿啤酒等。

  (二)重点任务

  1.培育整合绿色食品品牌。落实绿色食品商标(品牌)使用许可规范指引,通过产权股权重组、企业合约、特许经营培育10—2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绿色食品大品牌。探索开展省级同类优质产品加注统一标识专项行动,集中打造“北大荒”“九三”及“五常大米”等区域知名品牌和集体商标。

  2.加强市场营销渠道建设。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销售,加快面向全国的大型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建设,完善旗舰店和品牌连锁店运营模式;推动我省优势绿色食品生产区和旅游节点城市打造特色食品集散中心,培育壮大市场销售主体;把大米网打造成我省标志性的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平台,每个市(地)建设1个本地标志性的电商平台,发展一批食品电子商务企业。办好黑龙江国际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暨世界农博会等绿色食品专业展会,组织参加省外食品展会,加强主销区市场推广。

  3.健全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构建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各环节的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档案,健全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制度。

  4.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建设。围绕食品加工产业链,引入龙头加工企业,实施食品精深加工大项目,加快发展玉米即食食品、大豆保健食品、马铃薯休闲食品等。推进省内大型加工企业和知名“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做强做精特色面食制品、纯粮白酒、精酿啤酒等传统优势产品。

  5.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一、二、三产融合,构建“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引导和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引入资本对北大荒集团所属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培育全国排名靠前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6.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食品工业与健康、养老等领域深度融合,鼓励发展食品工业旅游、制造工艺体验、产品设计创意等新业态。

  六、实施“农头工尾”,推动精深加工

  (一)发展方向

  1.玉米深加工重点发展特种变性淀粉、功能性新型发酵制品、大宗发酵产品的衍生新产品、淀粉糖系列产品、多元醇系列产品,积极发展医用、化妆品用等高品质酒精和电子级无水酒精系列产品,有序发展玉米燃料乙醇产品。

  2.乳制品重点发展高端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型营养配方乳粉等产品,巴氏消毒奶、功能性乳饮料等液体乳产品,奶酪、奶油、乳清粉等其他乳制品。

  3.畜产品加工重点发展分部位冷鲜肉、冷冻肉,牛羊肉烤涮制品,肉松、中西式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蛋等熟食制品,肉、谷物、蛋奶混制方便休闲食品,全蛋粉、蛋白粉、蛋黄粉等高档原料性食品,以及皮革皮毛、生物饲料、羽毛粉、血液蛋白粉等皮毛骨血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

  4.林下食品加工重点发展食用菌干制品、即食产品、保健品等精深加工食品,蓝莓、沙棘等浆果果干和饮品,坚果仁、蜂蜜等特色林下食品。

  5.中药重点围绕平贝、板蓝根、柴胡、刺五加、五味子等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积极发展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产品,开发药茶、药膳、药酒、食用菌口服液等功能性保健品。

  6.亚麻重点发展亚麻针织纱、亚麻高纺织纱、亚麻针织布、亚麻制衣、汽车内饰等高端精细亚麻制品。

  (二)主要任务

  1.市场化招标确定玉米深加工投资主体。重点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双鸭山、绥化等区域内划定的7个布局片区,根据市县生产要素、物流交通、园区承载能力保障等要素条件,评选项目建设合适地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主体。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年处理玉米规模不低于6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产品年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

  2.激活玉米深加工现有闲置产能。推动现有玉米深加工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实施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扩大生产规模。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实施同类产品、上下游企业兼并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年处理玉米30万吨以下产能,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形成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3.大力发展乳制品加工。支持飞鹤、完达山、龙丹乳业等省内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兼并重组或与国内外知名乳企、国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资合作,扩大企业规模。引导乳品龙头企业会同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内外科研机构,开发高端配方系列乳制品、乳糖、乳清粉、乳清蛋白、干酪、功能型基料等新产品,开展全面品质管理、品牌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积极抢占高品质乳制品进口替代空间。

  4.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依托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等地,培育发展畜禽加工龙头企业,加大烤涮制品、熟食制品、方便休闲制品开发生产力度,提高畜禽皮毛、骨、血、脏器综合利用水平,突出品牌理念和产品特性塑造,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打造省级畜牧业信息综合平台、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北方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等渠道品牌。支持大型交易中心和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或联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建立高效运转的冷链物流渠道。大力发展对俄猪肉出口基地,采用俄罗斯和欧洲质量标准生产加工猪肉,提升出口能力。

  5.大力发展林下食品加工。每年举办1次林业产业资本合作大会,加强与产业界合作,持续强化营销,借助资本市场,推动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食用菌、山野菜、林果等森林食品产业发展。依托“黑森”等中国林下食品大品牌优势,对林下食品品牌开展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营销渠道的整合,延长产业链,实现规模效益。

  6.促进产业园区发展。依托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建设以玉米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合作建设园区自备电站等措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为项目落地提供载体、创造条件,吸引产业集聚发展。

  7.推动中药产业加快发展。提升道地中药材种植面积,加强中药材基地建设,提高道地中药材品质和数量。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加强研发平台和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中药现代化制造水平。加强中药流通体系建设,在哈尔滨建设东北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促进传统中药商业模式向现代流通模式转变。

  8.推动亚麻、皮革产业提档升级。增强亚麻、皮革生产企业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和趋势,研发高端系列产品,提升产品质量档次,突出创意设计、产品包装和品牌营销。

  9.推动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和清洁生产。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玉米加工副产物、秸秆等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吃干榨净”。推动清洁生产,加强玉米、皮革、畜禽副产物加工等污染治理,实现环境保护。

  七、推进“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

  (一)发展方向

  1.石墨加工重点发展电池负极材料等储能材料,人造金刚石等超硬材料,高档密封件、石墨纸、石墨散热膜等密封散热材料,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石墨烯导电浆料、石墨烯润滑油等石墨烯材料。

  2.铜加工重点发展铜高精板带、高效热交换铜及铜合金特种异型管材、铜合金棒材等高端产品。

  3.钼加工重点围绕伊春、大兴安岭等钼资源,发展钼铁、氧化钼、钼酸铵及钼棒杆丝、钼板、钼箔、钼异型件等深加工制品。

  4.矿泉水开发重点发展天然矿泉水、含特种成分矿泉水、加气加味等矿泉水饮料,用于化妆、医疗等专用矿物质水及满足高端消费人群需求的高端矿泉水。

  5.高岭土瓷土类加工重点发展日用陶瓷、建筑瓷砖、卫生洁具、黑陶等产品。

  6.地热利用重点发展以地热供暖、温室种养殖、温泉旅游和健康养老为主要利用方向的地热能利用。大庆市探索开发利用深层地热能。

  (二)重点任务

  1.加快矿业权生成。重点在煤炭、石墨、铜、钼、高岭土、矿泉水、地热等领域,通过对地质成果的梳理和优选、对老矿区的攻深找盲等路径,生成更多的探矿权。通过合作、转让等方式激活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采矿权,加快盘活存量。

  2.实施探采加一体化招标。新设探矿权原则上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勘查投资主体。对勘查程度较高、预期成果较好、有望形成规模产业的重点勘查项目,储量规模达到大型、特大型的重点矿产地,通过矿产资源开发与精深加工一体化公开招标出让矿业权。

  3.推动石墨产业延伸发展。发挥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作用,推动我省石墨上下游技术合作、应用示范、市场推广,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加快石墨材料产业化进程。实施石墨烯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加大石墨烯应用研究,开发市场适用的石墨烯产品,实现石墨烯规模化生产。加快鸡西—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强化石墨产业园基础设施,提高产业链协作配套能力和项目建设承载能力。推进石墨深加工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4.促进重要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以铁力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园和大兴安岭松岭钼矿为重点,开发钼深加工制品,建设钼深加工基地。加快齐齐哈尔10万吨铜冶炼项目建设,推进铜深加工产业链延伸。依托依安县大型砂质高岭土矿资源,引进龙头企业,建设陶瓷生产线。加快五大连池、大兴安岭、伊春、双鸭山等优质矿泉水开发,发展高端矿泉水生产。加强地热勘查,以大庆等为重点,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5.推进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资源梯级利用水平。推动节能减排以及低碳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推广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以及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利用先进矿铜冶炼工艺设施处理废杂铜,在有色金属企业集聚区集中建设重金属固废处理处置中心,提高矿山尾砂、熔炼渣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设立技术创新载体,加大技术研发和引进技术的投入力度,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体,培育创新型“原字号”领军企业。支持“原字号”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原字号”企业加快设立各类技术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国家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院士工作站,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在成果转化中发挥突出作用的,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原字号”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按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的1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经济效益较好的“原字号”科技型企业,按照上一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后补助资金由省、市联合出资,各占50%。

  (二)改善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效能。推进实施负面清单准入制度,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深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优化法治环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制度、规则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规范对“原字号”企业的执法检查。

  (三)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参与央企二、三级子公司改革,推进央企与地方企业和民间资本融合。继续深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激发企业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龙江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和“龙江企业家发展计划”,通过举办“龙江企业家论坛”、企业家读书会、专题培训和组织国内外考察等方式,帮助企业负责人提升素质能力,掌握行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强营销、专业化、合作、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等市场经济意识。

  (五)支持“原字号”项目生成落地。各地要通过按照规定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年度用地计划倾斜等途径,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为项目落地提供载体。探索依据不同工业(产业)灵活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方式供地,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鼓励建设园区企业共建共用共享的区域热电站,降低园区企业用能成本。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原字号”产业园区建设,在争取国家PPP政策支持和省PPP融资支持基金方面给予支持。在水、电、土地、物流等方面,整合形成真正对战略投资者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方案。引进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对其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时给予倾斜。

  (六)支持“原字号”企业改造升级。对列入两化融合、“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的“原字号”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且设备投资在2000万元(含)以上,建成并全部投产的“原字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设备投资补助的支持方式,按项目购置设备总额给予3%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认定的“原字号”企业“数字化”(智能)车间,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年新实现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万吨耗能“原字号”企业(不含热电厂、电力公司),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年内投产的省重点工业产业项目,按照投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给予不超过5%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对投产当年利用自有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3%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原字号”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七)降低“原字号”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用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措施落到实处。尽快调整全省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税额标准。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指导执行两部制电价的企业科学合理选择变更周期、减容(暂停)期限等基本电价计费方式,降低综合用电成本。落实国家关于电力直接交易方面的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原字号”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继续实施成品油吨升折算系数动态调整机制,降低企业用油成本。

  (八)支持“原字号”企业融资。充分发挥政策性、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降低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发挥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作用,对为“原字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各类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增信分险,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加大对“原字号”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对发挥再担保作用突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工具,对成功发行的企业,省级财政按发行额2.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原字号”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占工业经济总量比重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困难企业,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九)支持“原字号”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原字号”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大型展会活动,参会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以直接或间接形式给予支持和补贴,单户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万元。

  (十)支持“原字号”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才发挥作用,对入选“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原字号”企业人员,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在“原字号”企业选拔首席技师,对当选首席技师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我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省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被评选为“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奖励。

  (十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按照本意见,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建立推进协调机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向先进地区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吸收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奖优罚劣,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