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绝非“吃光分净”“一股了之”

09.12.2017  14:31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榆林镇双岗村农民在整理玉米 王松 摄/本刊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走访闽、黑、豫等省多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地区发现,金融服务不配套、集体经济发展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改革见效。同时,一些地区“吃光分净”“一股了之”等思想蔓延,土地确权中搁置的“硬骨头”制约着改革广泛推进。部分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从干群认识、金融配套、集体经济、政经分离等多方面下功夫,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见实效。

   多重问题制约试点见成效

   一些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里资源、资产的经营问题逐渐凸显。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福建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副调研员罗良标说,原来集体组织经营活动不收税,但改革后身份变化,需要在工商登记,税率最高超过50%。这打击了新经济组织登记的积极性,“要用工业企业税收政策去要求集体经济,那集体经济很难壮大,农民在改革中获得的红利也会削减”。

  相比集体收益,农民对个人产权、股权的“变现”更关心。“一些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仍有困难,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利。”河南省濮阳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科长王庆国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现在股权抵押贷款在各地已经出现,但总体来看,比例非常小,一些金融机构推进相对缓慢,农村金融服务无法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需求相配套。

  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29个试点县之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程金泉说,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改革包括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抵押、担保等六权,有股权证后,按道理说可以享受这六项权利。但目前只做到前四项,“抵押和担保这两项,银行方面有限制,还没完全落实”。

  土地确权时搁置的“硬骨头”直接影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王庆国举例说,土地确权时,一些地方无法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较难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被搁置。这些以前搁置的问题在清产核资中又暴露出来,影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

  这种权属纷争,在同时存在森工、农垦、地方县市等多个行政体系的黑龙江省格外明显。《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不少县份存在与农垦或森工系统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一位干部举例,比如某个地方,先有农民耕地,后规划成林场。“农民实际种植几十年,你要当林地就比较难办。土地确权时这些‘硬骨头’被搁置下来,现在清产核资就没法再搁置了。

  一些基层干群认识上仍有差距,导致改革动力不足。在农业大省黑龙江、河南等地,这种制约格外明显。东北一地级市农委负责人介绍,一些村的机动地等资源都被发包到本轮承包期结束,村里可转化收益的有效资源不多,因为现在看不到收益,所以很多农民对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性不高。

  警惕改革潜在风险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改革中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和不良倾向,需要警惕。

  一是警惕“吃光分净”“一股了之”等思想蔓延。本刊记者在黑龙江、河南、福建等省部分试点区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在股权划定时缺少对集体股必要性的认识。有的农民说,既然是要为个人确定股权,就都分清楚,要“吃光分净”。不少地方干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背离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旨,“即便顺利改了,也会影响后续发展”。

  二是警惕人地矛盾等问题在清产核资中集中爆发。为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北一些省份已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东北某产粮大县一位经管系统干部说,随着清产核资陆续展开,原有不规范合同浮出水面,这些矛盾随之集中出现。这位干部举例说,有的村20亩地一年100块钱就发包出去了,但时过境迁,很难查清楚。这些土地问题容易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新难题。

  三是警惕基层组织领导力被弱化。东北某县一位村干部介绍,当地大多数村经济基础薄弱,基本靠上级转移支付和发包村里机动地过日子。每年村里开支不少,除了村干部工资,还有村里环境整治,有时光清雪一项一年就得两万多元。改革后,很多有了股权的农民都在外打工,可能不会同意村里的一些开支,村委会办公和维护村里日常发展的经费存在无法保障的隐忧。

  这种情况在负债村更突出。福建省闽侯县农业局局长吴家钿等人担心,随着改革推进,“政经分离”之后,村里没钱了,社(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有钱了。如果两套人马,村里不多的人才都会往“”里去,以后“社长更牛,村主任没有人当”。

  多措并举扫清改革障碍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中、后面临的制约和风险,一些地方干部和专家建议:

  加强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进而带动农民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些地方干部认为,要对没有村积累,且无法马上获得股权分红等的农村基层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认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不仅仅是为了分权、分红”。

  及时啃下土地确权中的“硬骨头”,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障。农业部宣布,预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黑龙江省绥棱县、方正县一些干部建议,及时排解农村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减轻并减少人地矛盾等新的不稳定因素。加快解决土地确权时遗留下来的搁置问题,扫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农村金融配套服务,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匹配。王庆国等地方干部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政府信用或相关资金做担保,撬动金融杠杆,推动经营权、股权利用,吸引更多基层群众参与改革。

  加快出台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优惠的税费政策等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闽侯县上街镇副镇长郑龙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新的特殊法人,适应的税费条款要区别于其他企业组织。(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管建涛 林超 宋晓东)

改革推进“缺规短尺”
游人在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孔元村赏花 张国俊摄/本刊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壮大集体经济”一线改革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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