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省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19.11.2016  00:32

      11月15日,省司法厅在哈尔滨召开加强全省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各市(地、系统)和绥芬河、抚远市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社区矫正处(科)长等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潘志学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围绕省厅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总结交流了一年来全省社区矫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深刻分析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全国监管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两院两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两个专项活动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站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社区矫正办事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指导能力、应对复杂问题能力和舆情应对能力,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廉洁自律建设,以司法部通报的两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为警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常鸣。

      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百日大清查活动,清查重点是,采取集中点验的形式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对所有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摆清利害关系、分清利弊得失;对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审批和外出情况进行核查;对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检查被确定为重点人员,尤其是受过警告处分以及有再犯苗头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过设立意见箱、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不记名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无违反纪律规定、责任心不强,甚至搞权钱交易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查;对社区矫正机构舆情防范措施进行清查。

      最后,潘志学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省已建成72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占县(市、区)建制数的53%。已经建成的,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执法、管理、教育等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中心内部功能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中心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未建成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一县(市、区)一中心”的原则,通过调剂转化办公用房、整合司法业务用房的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争取2017年年底前,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司法局要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要进一步推进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发挥村和社区“人熟地近、便于管理”的优势,打通社区矫正工作最后一公里,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工作力量的有序衔接。截至9月底,全省共建成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10689个,占全省社区和行政村总数的89%,年底前,没有建成的村和社区要全部完成工作站建设任务。要保障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各级层层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责任制,确保实现“六个绝不发生”。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好作风,必须做到司法部要求的“六不准”。要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舆情应对能力,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