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这5家医院 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可先救治后缴费

10.12.2018  13:40
哈市这5家医院 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可先救治后缴费 - 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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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晨报   

  原标题:哈市这5家医院→公安民警因公负伤 可先救治后缴费

  9日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为保障在职公安民警、辅警、公安院校学警(以下统称“公安民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目前我省已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因公负伤或急危重症可凭证件先治疗后缴费。

   5家医院确定为省里定点医院

  省卫健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公安厅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和哈尔滨市第五医院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负责省内急危重症公安民警诊疗工作。

  各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分别确定市、县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确定各定点医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遇有变动及时调整更新,保障医疗救治工作便捷畅通。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将辖区确定定点救治医院名单和联系人相关信息分别抄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公安厅。

   建立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绿色通道

  各级定点医院要建立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就诊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辅警和学警凭相关证明或经公安政工部门协调,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提高救治效率。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用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跨区域医疗和血站需做好保障

  对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当地救治能力不足的,医疗机构应做好需转外地治疗伤病公安民警转诊工作,确保救治工作及时性和延续性。情况特别危急或不宜转诊的,应当协调外地专家会诊,或采取远程会诊方式实施救治。做好应急保障,各级急救中心(站)和中心血站(库)要做好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工作。各急救中心(站)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加强与定点医院沟通衔接,确保救治信息通畅。各中心血站(库)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保障救治需要时的血液供应。

  各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专家为辖区公安民警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急救培训,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的公安民警和长期坚守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的公安民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