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制发《“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

26.10.2021  15:28
最高检制发《“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
 
徐日丹 张嘉楠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张嘉楠)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规划》指出,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充分履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提高保障能力为主线,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金资产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信息化水平,以检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划》要求,要着力构建检务保障工作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保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更好履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健全检务保障体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检务保障质效;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加速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发展完善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制度。

  《规划》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金资产管理为核心,就检务保障的重点工作提出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其中,《规划》明确,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强化经费预算基础作用,突出保障重点,确保各地区、各类别经费供给持续稳定均衡;要深入落实科技强检战略,以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抓手,以检察业务装备建设为重点,推进科技装备建设与应用相结合,建立健全以服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中心的科技装备建设体系,提升检察生产力;要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求,适应检察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的变化,调整优化检察基础设施功能配置,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细化绩效考评机制,将绩效管理落实到检务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化检务保障供给侧改革,引领物质保障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规划》特别强调,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新形势,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工作组织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持续建设过硬检务保障队伍,不断提升检务保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一体建设,提高系统治理能力,努力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