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03.01.2019  21:53

  一、《黑龙江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下称《意见》),提出在2018年年底前,各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他地方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受理”;二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三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意见》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实施方案。

  我省在充分借鉴部分省市现行经验和成熟做法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企业开办实际,10月18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58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严格按照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明确2018年年底前,将哈尔滨市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8天以内,2019年6月30日前在全省实现上述目标。同时鼓励各地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

  三、《方案》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是什么?

  一是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二是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三是提高公章制作效率,要求公章制作单位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四是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五是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六是实行企业开办信息共享交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四、如何保障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顺利推行?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通过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或设置专门咨询区域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问责机制。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市场、诚信市场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五、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能给企业办事带来哪些便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企业办事成本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极大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开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刻制公章、购买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多,时间长。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部门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可以使企业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人民群众经商办企业将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极大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和民生的改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77610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