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专项活动的通知

04.04.2018  23:43

黑商函〔2018〕295号



各市(地)、边境县(市)商务局,各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与黑龙江省商务领域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拟于4月16-21日在广东省举办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16-21日
    地点:广东省
    二、参加人员
    各市(地)、边境县(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各边民互市贸易区(点)管委会负责同志,共约80人。
    三、主要活动
    1.举办外贸业务培训班。请广东省商务厅领导及有关专家介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经验、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做法和经验、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经验等。
    2.参观考察广交会。
    3.参观考察第十届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
    4.举办第五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推介会。
    5.考察横琴自由贸易区、广州花都皮革市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
    四、日程安排
    4月16日     参会人员报到
    4月17日     参观考察广交会
    4月18日     参加外贸业务培训班
    4月19日     参观考察加博会、参加第五届中俄博览会推介会
    4月20-21日  考察横琴自由贸易区、广州花都皮革市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派1名负责同志、1名业务主管人员参加活动,于4月4日下班前将名单报省商务厅。
    2.请各单位准备招商材料,在第五届中俄博览会推介会期间发放。
    3.活动期间住宿统一安排在广州市地质山水酒店(标间和大床房均为480元/天),请在报名回执中标注出房型和住宿起止时间。
    4.活动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外出活动须向带队人员告知去向和归队时间。


    附件: 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专项活动报名回执表


    联 系 人: 郭立凡  冯  涛
    联系电话:0451-82630321
    传    真:0451-8262101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