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及直属分院基层院党务干部培训班成功举办

23.09.2021  11:00

  9月14日—16日,黑龙江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在省检察官学院举办为期3天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提高专兼职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助推省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机关和直属分院64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基层党务工作者需要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要求进行讲解,力争使党务工作者了解党内生活有关政策要求,准确掌握基础党务工作流程。
  培训期间省委党校政法和法律教研部教授陈宏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专题辅导,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宋艳玲、领导科学教研部主任孙昭和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魏娟等分别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三个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专题解读。
  培训还设置了答疑、座谈等环节,省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杰敏在座谈中对党建问题进行现场辅导和答疑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培训课程内容丰富、紧贴实际,学员普遍反映收获满满。
  “本次党务干部培训班准备充分、内容接地气,授课教师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务党建等内容进行了精彩的授课。”刚被选举成为支部委员的徐庆钟认为,培训很及时、很必要、很解渴。
  “培训所设科目,所学内容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且能有效地指导工作。”农垦分院贺晓、绥阳检察院王景波、哈铁分院满欣在培训后表示,通过培训深刻认识到做好基层党务工作、建强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做支部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学到了新理念、新方法,增强了做好党务工作的信心,坚定了做好党建工作的决心。
  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杰敏在总结时要求,党务干部要在锤炼政治品格、提升工作能力、提升党建温度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