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积极践行庄严承诺 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

18.03.2019  10:01

    为落实省法院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双鸭山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五化”举措,努力让“老百姓在双鸭山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由承诺变成现实。

    一、打造服务升级版,实现诉讼服务便利化

    (一)实行“一键式”智能服务。增设多功能诉讼自助终端、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终端、智能诉状自助终端,实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诉讼指引、诉讼流程一键查询,诉讼风险一键告知,诉讼文书一键生成。

    (二)实行“两道”绿色服务。设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赡养等涉及民生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处置、快审快执”;启动司法“救济渠道”,对生活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人指派援助律师等。

    (三)实行“三岗”惠民服务。设立资深法官当班岗、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基层法治指导”岗,聘请退休法官担任社区法治指导员,通过“三方联动”,推行诉源治理网格化,推动调解工作向社区院落、楼栋、家庭延伸,“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实行“四个一”便民服务。在12368热线基础上,增设“直通电话”由专人接听、专业解答,确保当事人及代理人能够及时反馈问题、获取信息;增设诉讼服务导诉岗,配齐配强导诉员,践行“四零”服务承诺,落实诉讼须知一次性告知、诉讼事项一次性办理、诉讼程序一单式掌握、法律援助一站式提供,实现诉前咨询、诉中引领、诉后答疑服务全方位。

    二、以科技为支撑,实现网上办案一体化

    (五)增设网上诉讼系统。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登录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网上立案、网上预约办案、网上退费申请、网上预约信访等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诉讼事项,实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六)启动网上办案系统。两级法院同时安装、同时培训、同时启用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为核心的一系列智能辅助系统,出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同步办案指引》,案件办理全程在办案系统内操作,证据、材料实时网上同步生成,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录入、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程序性文书网上同步制作、证据交换等审前程序网上同步进行、合议庭成员网上同步阅卷、排期开庭网上同步操作、庭审等活动网上同步进行、关联案件和类案网上同步检索、审理报告和裁判文书系统内同步制作、合议笔录系统内同步记录、司法公开网上同步进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归档等十二项基本内容,审判活动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审判流程,统一裁判尺度。

    (七)深度应用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查控、发布失信、发布限高、网上拍卖、网上结案审查、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线上运转,提升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运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落实对执行案款的实时监控,实现缴费通知、执行到账、案款发放一体化管理,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

    (八)开启简案快审新模式。利用三方视频庭审系统和可同步录音录像刻碟的科技法庭,优化庭审程序,缩短庭审时间;创新应用表格式裁判文书,简明、规范、易懂,全面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三、整合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监督制度化

    (九)重塑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出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审委会把关、主审法官会议咨询引导、院领导包基层法院、庭长条线指导监督权责和行为规范清单,对案件从立案、送达、审理、开庭、结案及归档等六十二个流程节点实行全流程动态管理;增设“四类案件”监督系统,明确“四类案件”25种类型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及时跟踪、督办、处理,让老百姓信服打官司不用求人。

    (十)启用案件评查软件。两级法院统一建立案件质量标准体系,对案件法律实体、诉讼程序、办案流程、诉讼文书、办案效果展开全方位评查,实现重点案件全部查、一般案件常规查,特殊案件专项查;强化案件评查结果运用,透过个案分析本质,将评查结果由个案通报向审判过程和审判技巧的指引和提高上转化,从根本上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有理有据当事人不用求人就能打得赢官司。

    (十一)深化执行联动和联合信用惩戒。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推进查人、找物、扣押、冻结等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报纸、媒体、街头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和惩戒力度,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十二)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示举报信箱、举报网站、举报电话,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有诉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处理结果向投诉人及时反馈,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三)严格责任追究。推进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专项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不执行背后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与法官利益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权利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四、推进公开全覆盖,实现审判执行透明化

    (十四)依托“公示平台”监督案件办理。严格执行内外干预过问案件登记机制,对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公示,全程留痕监督,对违规人员严肃问责;严格二次分案,对院庭长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审批的二次分案案件,经审管办报备后,在办案平台上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依法审慎履职。

    (十五)全面开展“四公开”。出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实施办法》,及时做好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处理法定不公开操作;审判管理部门定期通报公开信息质量和未公开案件基本情况,并纳入法官个人业绩考评,让老百姓知晓案件全过程。

    (十六)扩大关键节点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修订《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录入及节点管理规则》,依托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实时推送立案通知、变更适用程序通知、延长审限通知、扣除审限通知、中止审理通知、恢复审理通知等6个关键节点,确保案件流程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彰显司法透明度。

    (十七)扩大庭审直播覆盖面。出台《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庭审公开的实施办法》,坚持以“能直播的庭审都直播,能公开的庭审全公开”为原则,倒逼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公开需求。

    (十八)推行执行不能案件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执行不能案件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布执行不能案件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设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建立执行不能案件定期查控制度,穷尽手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创新拓展宣传途径,实现法治宣传系列化

    (十九)推行敞开式司法体验。面向诉讼群众发放开放日邀请函,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案件当事人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走进司法活动,拉近人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通过体验、感受、见证全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努力,让老百姓相信在双鸭山法院打官司不用求人。

    (二十)引导当事人参与执行。引导申请执行人主动配合,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广泛邀请申请执行人见证、参与执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

    (二十一)讲出法院好故事。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宣传优势、充分发挥“一网双微”功能、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途径,利用电视、报纸、官网、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快手”等平台,及时发布重大活动信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崇法尚法的舆论氛围。

    (二十二)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以新闻发布会为载体,发布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通过安检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庄严承诺;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引领推动形成全社会不支持求人、不帮助求人的司法文化。

    (二十三)开辟法治宣传新方式。通过“法律七进”、“今日我当班”等方式,着力构建室内有声、户外有影、纸上有字、网上有内容的“打官司不求人”的强大舆论氛围,树立法官形象,维护法院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