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环境促发展:大庆中院院长走访民营企业

14.11.2018  18:5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司法服务活动,11月13日,大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到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大庆佳昌晶能信息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

    王中明一行参观了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和文化展厅,听取了大庆佳昌晶能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关于企业经营发展和技术创新情况介绍,发放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并与企业人员座谈,实地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王中明在走访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时,就法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市法院要继续强化服务保障大局意识。既要发挥审判职能,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依法保护,确保司法裁判的正确导向和裁判效果,又要延展审判职能,服务好民营企业,服务好实体经济,服务好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服务好企业家队伍建设,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放心投资、安全经营、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二是要继续优化服务方式。可以采取走访调研、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措施,以及通过审理案件发现民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为其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审慎用好财产保全手段,学会“放水养鱼”,避免因不当采取保全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执行中,对成长性比较好的负债企业,要多做当事人的执行和解工作,多采取使企业既能清偿债务又能继续发展壮大的措施。三是要建立健全法院与民营企业之间良好的工作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实现资源共享、问题互通、工作互联。市中院正在推动强化外部监督工作,可以从民营企业中聘请一批外部监督员,并通过这些监督员将企业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反馈给法院,法院一定要做到事事、件件有回音、有结论,依法快速解决问题。

    王中明在走访佳昌晶能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时指出,我们国家正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服务保障好科技创新这一引领发展的强劲动力,是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重中之重。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推动完善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目的就是为了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统一和规范裁判尺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全市法院要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保护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企业蓬勃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为科技强国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