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讨会

16.04.2019  19:33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4月12日,佳木斯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研讨会,安排部署近期和今后一段时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佳木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关震及佳木斯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刑事战线主管副院长、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全市法院干警,尤其是院长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各级领导对“扫黑除恶”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对“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神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韩辉要求,全市法院院长要进一步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上,对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各基层法院院长就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佳木斯市郊区法院重点介绍了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并将案件审理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材料汇编成册进行分发,与会人员围绕“扫黑除恶”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交流。

    会上,关震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各刑事审判团队要强化政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认真负责办理好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要进一步充实刑事审判队伍。各院院庭长要亲自办案,保障人员配置到位,落实好“一案一报”制度,案件进展、结果要及时报告。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提前介入质量。开好庭前会议,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庭审活动顺利开展。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坚持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思路,严格依照审限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的线索要及时移送报告,严把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六是要进一步扩大打击效果,在“扫黑除恶”宣传发动上再加强,让“扫黑除恶”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