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到三年内哈尔滨市大部分国企完成混改

17.05.201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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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2到3年内全市大部分国企完成混改 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

  社会上的各类资本快来哈尔滨参与国企混改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哈尔滨国企混改,不仅出资方式自由,而且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能最大程度保护所有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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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所有制企业

  将成市场经济“主角

  实施意见提出,哈市将利用2到3年时间,推动全市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后新设立的国有企业原则上必须为混合所有制或股权多元化企业,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微观主体。

  对于各类国有资本,哈市将分类分层逐步推进混改。同时,推动已实现股权多元化企业和上市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逐步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已经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企业将选择主业匹配、管理规范、资产优良、实力较强的战略投资者,调整资本结构,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产进行重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打造竞争能力强、资本回报高、品牌优势大的行业龙头。

  实施意见特别提出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充分利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全市产权交易平台和境外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国有企业上市(挂牌)梯次格局。重点选择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支持、主营业务突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规范、盈利能力较强并具备稳定盈利预期的企业,全力推进上市,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鼓励各类非国有资本

  参与国企改革

  鼓励各类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可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并实行同股同价同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国有产权或国有股权转让时,一般不在意向受让人或引资对象的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在国有企业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供水供热等民生领域

  拟建国家特殊管理股制

  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同时,哈市还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市场选择为前提,以资本为纽带,原则上以参股为主,鼓励具有资本运作经验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按照产业链、价值链要求,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业务相同或关联度高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国有资本参股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供水、供热、供气等关系国计民生领域和新闻出版等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特定事项否决权,保证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控制力。

   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

  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

  进一步确立和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政府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同时,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尤其要发挥非国有股东在股东会、董事会中的作用。

  意见还提出探索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由其依法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决定薪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职业经理人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