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啃下执行"骨头案"

03.11.2016  01:06

  日前,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拍卖,顺利执结一起18年未能执行结案的“骨头案”。拍卖以高出评估价1倍的1700万元成交,除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本金及利息596万元,余款1000余万元均返还给了被执行人。

  2014年,省法院将抚顺亿安集团物资流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市金属材料公司有色金属供应站、哈尔滨市金属材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指令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而在指令该院执行前,原执行法院执行长达18年之久,未能结案,属于执行中常说的“骨头案”。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经调查得知,原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哈尔滨市金属材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0000余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进行了2次拍卖,均被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而被迫暂缓、中止拍卖。

  哈铁中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和研判,通过调取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得知该案被拍卖的标的物仍在被执行人名下,决定依法采取查封被执行人哈尔滨市金属材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但被执行人拒绝签收任何法律文书。

  法院果断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顺利将文书送达。在拍卖过程中,该标的评估价为900余万元,经过拍卖程序后该标的物以高出评估价1倍的1700万元成交,除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本金及利息596万元,余款1000余万元均返还给了被执行人。

  据介绍,2016年以来,哈铁两级法院共受理了执行案件71件(旧存4件),收案标的额5.12亿元(其中旧存3.38亿元),执结50件,执结率70.4%,执结标的额3.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