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18.09.2017  20:10

 


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商务厅作为跟进单位,现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


负责省商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权限内公共服务事项。


二、主要服务对象


申请办理商务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企业。


三、服务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1、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认定(国家已取消)。2、省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由市(地)办理)。4、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5、拍卖企业设立审批。6、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7、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审批。8、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9、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10、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经营资格认定(初审)。11、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12、权限内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13、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14、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已转由公安办理)。15、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16、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


(二)行政确认事项。1、外国人来华商务(工作)签证通知核发确认(涉密)。2、对外劳务合作(包括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项目确认。3、软件出口合同登记。4、省级商务储备企业资格认定(暂停办理)。5、“龙江老字号”品牌认定。6、“中华老字号”认定。


(三)公共服务事项。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者主体备案。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3、特许经营企业备案。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5、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6、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四、服务承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1、精准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负责制等制度。实行亮证引导,设置岗位牌,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2、信息公开。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办事进度、办理结果以及咨询电话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便捷的咨询、指导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1、便民高效。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民方式。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点对点、一条龙服务。


2、样本指引。在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引导台,在明显位置张贴办事指南、岗位职责,提供咨询服务和填写示范文本。


3、文明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准备,按时进入工作状态。做到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1、流程规范。科学简化办事程序,再造审批服务流程,依法行使服务责任,做到办事有依据,程序有规范,服务有标准,结果有效力。


2、服务精细。严谨细致、依法依规,确保每个环节准确无误,坚持许可审批“零差错”。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各业务环节的办理过程,做到有底可查。


3、能力专业。结合商务系统服务窗口行业特点,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树立良好形象。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1、跟踪服务。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设立群众意见箱,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供优质服务。


2、提高质效。设置办事满意度即时评价系统,实行一件一人一窗一评价,评价结果可同步监控、实时查询。


3、加强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征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五、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服务监督电话:0451-82631328


                  0451-87708181


 

黑龙江省林业厅“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