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安全纳入年度考核

27.04.2017  09:14

  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哈市将利用3年的时间,着力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二个平台、提升三项能力、实现四个强化,促进哈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纳入年度考核 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包括: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哈市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

  按照《方案》,2017年3月至2019年6月是创建工作的启动实施和巩固提高阶段。在此期间,哈市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方案》提出,对不履行创建责任,弄虚作假,或因推诿拖延,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

   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排行榜 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

  《方案》明确,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

  推行食品安全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树立典型,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提升食品行业自律总体水平,实现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

  《方案》提出,要建立食品专家、法律专家和社会监督员队伍,畅通群众诉求和社会监督渠道。日前,哈市正式成立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专家组。目前,食品专家共有141名,涵盖食品研发、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法律咨询等9个领域。

  食品专家组受市食药监局委托,将定期召开研讨会,为创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先进标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开展技术论证,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全市食品安全现状分析、风险评估、预警及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工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

   联动各部门自管“一摊事儿” 南岗试行“内部吹哨人”制度

  为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哈市九区九县和28个成员单位逐一签署了《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状》。

  按照各自职能的不同,各区县和职能部门分别领取了不同的目标任务,还有应该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其中,南岗区在创建工作中将加强对辖区内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将合理统筹调配监管力量充实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增大日常监管巡查频次,并探索试行“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从业人员进行内部举报,配合政府奖励的外部激励,弥补监管力量不足,降低监管成本。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贩”和“小经营”实行重点监管,对基本条件不符合、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依法坚决取缔,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监管。

   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在重点区域示范建设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按照《方案》,哈市将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检、案件查处和公开曝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模以上企业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和责任人。

  《方案》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要及时依法召回问题食品并停止生产,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

  同时,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坚持分类指导,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发挥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在中央大街、太阳岛、冰雪大世界、爱建商圈等重点区域,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