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地方政府土地融资风险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今年全国试点

03.06.2017  09:20

    8000亿元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迎来首个分类品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6月1日,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逐步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有效防范专项债务风险,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今年首先在土地储备领域试点发行专项债券,该债券对应具体土地项目,以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试点意义重大。过去对地方债管理多侧重于行政手段,而此次尝试发行土地储备等具体项目专项债券,将项目的资产、收益与融资一一对应,让市场更好地判断项目债券风险,从而通过发挥市场作用来约束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防范专项债务风险。     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已经下达到地方。随着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试点成熟,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郑春荣预计,未来还可能发行市政建设专项债券、交通运输设施建设专项债券等,而不同的专项债券,信用风险不同,发行利率有所差异,债券市场的市场定价功能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专项债券分类启动     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新预算法明确,地方政府举债只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前者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筹资,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后者是解决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融资难题,由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来偿还。 郑春荣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专项债券在国外通常被称为“收益债券”,即政府机构为水利、交通、高等教育和公共医疗等特定项目筹集资金,偿债资金都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收益,而不是一般的财政收入。由于收益债券没有以财政收入作为担保,其投资风险略大,发行利率也稍高一些。     由于不同领域的专项债券收益不同,风险不一,而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此前并未细化具体品种。“这导致市场很难判断专项债券的风险,因此对专项债券进行分类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来防范潜在风险隐患变得很有必要。”乔宝云称。     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积极研究推动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加快按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步伐,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成为首个试点品种。     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也是此前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前,地方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以银行贷款为主,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督、遏制政府债务过快增长势头、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根据新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去年发文,明确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融资需求应当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解决。     为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通过债券融资,此次推出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