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对学术讨论工作提出“四高”要求

20.04.2018  03:50


会议现场

    4月17日,大庆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学术讨论工作会议,落实全省法院学术讨论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两级法院学术论文选题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全国法院第三十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征集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言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研究室主任,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两级法院选题作者共计47人参加会议。

    王言斌深刻分析全市法院学术讨论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四高”要求。即:一要高站位认识。学术讨论会已经被公认为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养的重要平台,成为推进审判管理、促进审判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发展的重要抓手。两级法院要坚决将学习研讨升级为更高层次的全局工作来认识,升级为更高层次的领导决策来认识,升级为更高层次的重点工作来认识,升级为更高层次的司法实践来认识。二要高效能推进。两级法院要把学术讨论活动纳入院长工程、党组议程来推进,纳入全局重心、工作重点来推进,纳入人才培养、干部选用来推进。主管院长、责任部门要把学术讨论与调研工作结合起来共部署、齐推进,要把学术讨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常规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要高聚焦选题。两级法院要注重突出选题的重点性,紧密结合年度学术讨论范围,聚焦司法管理,司法责任、司法决策、司法实践抓选题,在提升牵动作用、指导作用上下功夫;注重突出选題的应用性,聚焦司法审判中的焦点、难点和实点问題抓选题,在做应用文、解应用题上下功夫;注重突出选题的前瞻性,着眼时代的视野、发展的视野抓选题,在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上下功夫。四要高投入保障。两级法院要健全学术研讨网络,成立学术研讨小组;要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分解获奖目标,并纳入考核单位和法官工作绩效的一项内容,作为提职晋级、记功表彰和评选专家法官、后备人才的一项重要条件;要健全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学术研讨专项经费,确保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参加有关培训、阅读有关论文、查询有关资料等方面的实际需要。

    会议还印发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学术讨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从指导思想,研究方向,任务目标,服务保障,考核奖励,从严问责等十一个方面对学术讨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旨在推动大庆法院学术讨论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