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执结一起涉外企“骨头案”

23.08.2017  22:53

    近日,大庆中院执结一起涉外企案件。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德商独资企业基伊埃工程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伊埃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特意致信大庆中院表示感谢,高度评价:法院法官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件案件的执行兑现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使命。

    该案的执结,得益于大庆中院加大执行力度、向执行难宣战的部署

    该案于2016年4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为黑龙江庆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富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源乳业公司、大庆富善公司),执行标的额165万余元,因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历时一年未能执结,申请执行人甚至已经做好放弃债权的准备。今年年初以来,大庆中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部署开展系列专项执行活动,特别是于3月份开展清执行积案、清终本案件、清执行信访“三清”百日攻坚活动,将该案纳入清理范围,制定清积方案,变更承办法官,确保按法律规定及时结案。

    该案的执结,得益于承办法官转换思路、抽丝剥茧的智慧

    该案被执行人庆源乳业公司名下房产有抵押权且被多家法院查封,大庆富善公司依据其住所地查找也已人去楼空。面对僵局,承办法官郑宏伟没有就此放弃,而是着手调查被执行人股东出资是否实际到位,考虑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通过调取、查询工商档案,郑宏伟法官发现新的执行线索,即大庆富善公司原名宁波富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浙江象山县。执行干警迅速赶赴浙江调查、查询,终于发现大庆富善公司以“宁波富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开具的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并执行到位。正基于此,基伊埃公司在感谢信中由衷地表示,“案件新的承办人郑宏伟法官精湛的专业知识、和蔼的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们!

    该案的执结,得益于执行团队分工协作、合力攻坚的担当

    大庆中院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警务化、团队化、一体化改革,将执行工作由单打独斗转变为团队合作,有效提高了执行质效。本案中,承办法官郑宏伟发出财产调查指令后,执行干警张利民等人迅速赶往浙江,对象山县的银行逐一进行排查,最终在当地招商银行发现以“宁波富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两个账户,分别存有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42万余元。因法院没有美元账户,银行不同意扣划美元存款,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两个账户的存款,立即返回大庆并逐级向上汇报。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分管院长何文平及执行二庭庭长孙俪再次赶赴象山,做了大量工作,终于使银行同意以当日美元与人民币兑换牌价换算后进行扣划,将165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的执结,更得益于大庆中院将服务保障大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建院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认真谋划部署,使每一名干警都树牢“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大庆经济发展护航助力。正如基伊埃公司在感谢信中提到的,“相信在这样的法治环境下,会有更多的外商来中国投资”。这也是每一名法官的心愿,是每一名法官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