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 保证庭审质量和效率

15.12.2017  17:44

    大庆市红岗法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以庭前会议为抓手,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实现“由裁判者审理,审理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有效推进“庭审实质化”的诉讼制度改革铺平了道路,提升了办案质效。

    近日,大庆市红岗法院分别针对被告人付某某、王某某、刘某某行贿、被告人迟某某、刘某某盗窃案召开庭前会议。会议由案件主审人、一级法官、红岗法院常务副院长董庆杰主持,检察官、相关律师及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会议。

    庭前会议上,主审人指导控辩双方听取相关陈述并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关于案件管辖、回避、新证据提交、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繁简出示、开庭日期预定等问题,最后控辩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法庭开庭审理做好了较为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利于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