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法治化社会化新路径

31.08.2017  11:15

  8月22日至23日,黑龙江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暨调解员培训班在牡丹江穆棱市举办,来自全省市县两级分管副主席、权益部长及部分基层社区村屯人民调解员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和参观交流。会上解读了中央综治办、全国妇联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邀请家事审判改革国家级试点单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双彦做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家事调解专题辅导,牡丹江市妇联和穆棱市妇联交流工作经验,社区村屯金牌调解员分享工作技巧,参观了穆棱市民主社区、马桥河镇新站村实施“以案定补”的婚姻家庭调解室。

  黑龙江省妇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注重与妇女群众需求对接,突出社会民生、权益保障重点问题,省妇联与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转发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妇联将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为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紧抓在手,作为妇联组织参与平安建设、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的切实要求跟踪问效,不断提升法治化、社会化工作水平。

  哈尔滨市法院、市妇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探索建立多平台对接机制,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与妇联、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无缝对接平台,组织参与家事纠纷庭前走访、庭中调解、判后回访工作。将家事法庭的庭前调解作为家事纠纷案件审判的前置程序,对可以调解的案件先行调解。各基层法院指派家事审判员与妇联聘请的100名家事调解员每周一次深入50个社区,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及家事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化审理和多元化调解的新路径。

  2016年6月,哈尔滨市道外区妇联、司法局、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设立区一级调委会,在妇联、司法、民政部门下设三个调解室,在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并建立考核保障机制。今年5月,哈尔滨市南岗区委、区政府以两办文件下发《南岗区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创新制度机制,引入家事调查、离婚财产申报、心理疏导、人身安全保护、家事回访等10项制度,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在基层还涌现出像大庆的赵大妈调解室、爱心苏大姐,七台河的春雨姐妹谈心团、穆棱的巾帼调解员等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有效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牡丹江市畅通四条社会化维权热线。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今年接听咨询投诉98起。”姐妹港湾”热线。为社区(村屯)妇女提供法律、心理、救助等服务,目前,全市街道、社区开通“姐姐港湾维权工作站”服务热线35条,解答、处理问题12000余条, 被妇女群众誉为“红色110”。“心理疏导”热线。依托“牡丹江市心理咨询协会”开通了“96311”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目前已为300多名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服务。12349维权热线。市妇联与市民政局共同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中心”,依托12349强大信息平台,为广大妇女提供全方位公益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平安,推动了社区和谐、社会稳定。

  牡丹江市妇联积极与民政、司法等部门衔接,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牡丹江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牡丹江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巾帼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纳入市委考核目标,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组成、职责分工、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目前,全市867个行政村、53个乡镇、20个街道和121个社区妇联主席都纳入了调解员队伍。

  自2012年开始,穆棱市制定出台《“以案定补”补贴奖励发放实施细则》,市政府每年列支15万元,作为司法调解费用。市司法局为全市各村妇代会主任进行岗位培训,颁发“调解员证书”,根据调解成功案件难易程度,以《实施细则》中的矛盾纠纷认定标准将案件分为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疑难四档,分别给予20元、50元、100元、200元的相应补贴。为检验调解工作成效,维护和保障调解员权益,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和督导制度,村工作站先自行申报,乡镇主管领导对妇代会调解员申报的调处案卷拿出初审意见,乡镇妇联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数据核对等形式进行抽查核实,再报请司法局审批。最终兑现补助。为确保妇代会主任调解补助足额到位,严格补助经费领取和发放程序,成立专门督导组,跟踪监督落实。确保调解员补助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截至2016年底,“巾帼调解员”共调解成功案件1056件,获得补贴经费108700元,极大的提高了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妇联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黑龙江省妇联改革方案》在创新妇联维权工作措施中也要求:完善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妇联组织开展婚姻家庭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可谓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妇女群众信任。

  在推进会上,省妇联副主席郭砾再次强调要切实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效,要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家庭创建的总体部署,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与综治办、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的联动机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风险联控的工作格局。要认真总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要推动解决组织经费保障、人员专业培训等关键问题,确保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加强源头预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美德教育,及时排查发现纠纷苗头线索,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化解稳控。借助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平台,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要求所有县区都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严防因婚姻家庭纠纷激化引发的命案。建好各级妇联信访接待室,畅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网络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时排查和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会议结束后,郭砾副主席与权益部同志一起深入牡丹江市谭力家庭暴力心理干预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海林市海林镇泡子村等现场调研点,就反家暴及农村妇女土地确权、农村产权改革维护妇女权益等工作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领导、基层乡镇、村干部、农业部门及村妇联主席、农村妇女一起研究探讨问题及解决办法。

穆棱市法院:以“三早三化”为抓手 委派调解工作见成效
    穆棱市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特色、融合审判工作实际,在诉调对接工作中牢牢把握住“早谋划、早介入、早处置”与“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这些要点,切实保障委派调解工作落实到位。穆棱市法院自2017年开始将目光聚焦在民商事纠纷上,尤其是对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多发性纠纷,重点加强诉前的委派调解工作。2017年1—8月份,穆棱市法院共委派调解98件,其中调解成功37件,调解成功率达37.法院
大庆中院建立健全家事审判制度体系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法院
《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7年8月,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现将《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寄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邮编:150001),或发送至sichulifa@163.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