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入驻民政婚姻登记处 多部门携手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03.07.2018  17:44

  6月28日,全省13个市地的妇联、综治、民政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哈尔滨市婚姻家庭纠纷巾帼调解员代表160余人来到哈市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观摩考察省妇联“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试点成果。

  南岗区民政局长赵晓春介绍了南岗区“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工作情况,分享了做好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五点感受: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二要领导高度重视;三要有一个工作平台;四要有一支志愿服务调解队伍;五要有一个综合治理的新措施,得到与会领导与同志们的一致赞同。“王春艳巾帼志愿者服务队”18位专职婚姻辅导员从2017年初入驻到南岗区民政局,帮助非理性离婚夫妻现场劝导、调解和定期回访,截止到目前,共为999对夫妻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劝导,其中590对夫妻自愿作出暂缓离婚的决定,劝和调解成功率为59%。

  全省推进会由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孙仁柱主持。哈尔滨市近年来始终把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综治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区县(市)、有关部门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承担的职能,分解任务责任,纳入综治考核。市妇联采取运作项目化、队伍社会化、运行机制化、活动有形化、组织网络化创新模式,提高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精细化水平。市民政局针对婚姻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闪婚、闪离”和离婚率不断增高的现象,加强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离婚预约登记活动,在南岗区引入志愿者,承接妇联组织“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南岗区委、区政府文件出台《南岗区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实施方案》,成立涵盖综治、法院、民政、妇联、司法、公安、检察、教育及关工委等十部门的家事纠纷综合解决联动委员会,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妇联维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综合解决格局。整合全区行业和专业性调解资源,实现与街道(社区)、法院、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无缝对接,建立起“防、治、愈”三合一体系,探索形成  “场内+场外”婚姻家庭纠纷综合解决工作的“南岗模式”。

  会上,南岗区“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巾帼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哈尔滨市四个主城区的妇联、民政局、各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三方举行了共同推进“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建设签约仪式。

  省妇联副主席郭砾在讲话中指出,近30年来,我省离婚率逐年攀升,位居全国前列。为此,省妇联倾力打造“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工作品牌。她要求各级妇联要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沟通,共同推动“家+和巾帼婚调工作坊”建设,一要进一步解决好工作站位问题,充分认识到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二要进一步解决好工作方式方法问题,要立足基层、立足家庭,抓紧抓实,切实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三个坚守”(传统道德坚守、社会责任坚守、行政职能坚守),促进幸福家庭建设;要积极作为,发挥“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主动干预、加强多方联动),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要抓好“四项服务”(“秘密性”服务,“专业性”服务,“规范性”服务,“便捷性”服务),提高婚姻家庭辅导能力。       

  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孙仁柱在总结中指出,当前我省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的案件、命案问题形势严峻。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政府指导,综治协调,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年来,省妇联始终将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当做维权工作重点,与省综合办等六部门联合转发《全国妇联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2017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扶持建立685个婚调机构,妇联人民调解员3770名,有效调解了2898件婚姻家庭纠纷。在穆棱市举办全省妇联系统首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现场会,共培训全省100名妇联维权干部和100名社区村屯人民调解员。总结推广穆棱市做法,指导牡丹江市全市867个行政村、53个乡镇、20个街道和121个社区妇联主席纳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南岗区婚姻登记处打造省妇联“家+和”巾帼调解员工作坊,中央改革办督察组来我省督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时获得充分肯定和好评。